基本內容
王仁娣(1936年一1991年),女,浙江慈溪人。1955年支援大西北建設來蘭州。1956年,入蘭州肉聯(lián)廠屠宰車間當取臟工,直至退休。屠宰車間流程機械化程度較高,工序尤為緊張,取臟工必須保證每頭豬以間隔12秒鐘的速度連續(xù)通過,將平均13公斤重的內臟割挖出來扔進傳送口。為適應該工序之勞動強度,平日在烈日下拉架子車,跑步拉土鍛煉臂力和耐力;在家挑水時,右肩挑一擔,左手提一桶。在實踐中總結出26字的取臟法“腳站穩(wěn),身前傾,左手抓肚向前提,右手刀度45,斜下劃圈一刀出”。創(chuàng)造出取臟日產量3800頭的最高紀錄。每天僅用一手將兩萬余公斤豬內臟掏出傳出去,其臂力、毅力超過常人,被群眾稱之“奇女”。
王仁娣先后獲得廠、區(qū)、市、省和全國勞動模范稱號共15次。1979年12月28日,國務院第256號文件,授于王仁娣全國勞動模范稱號。還被選為中共蘭州市第六次代表大會代表,省第六次婦女代表大會代表、蘭州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七里河第八屆至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