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駱鳳翔(1883~1972),字冠宇。廣東省博羅縣汝湖新村人。畢業(yè)于惠州府中學堂和廣東陸軍速成學堂。辛亥革命時任嶺東鎮(zhèn)守府司令親軍標統(tǒng)、總監(jiān)。
1921年任陳炯明部廣東警備游擊第一路(司令楊坤如)參謀長。
1923年5月,陳炯明自任救粵軍總司令,委任楊坤如為第六軍軍長,駱為第六軍參謀長兼第一旅旅長,隨楊坤如困守惠州。
1925年4月,經廖仲愷策反,歸順孫中山,與其他旅長聯(lián)名要求楊坤如下野。楊坤如眼見眾叛親離,被迫離開惠州。駱任大元帥府直轄第八師師長兼惠州警備司令,轄兩旅,暫由滇軍第三軍軍長胡思舜指揮,仍駐惠陽、惠州。
1925年,7月,楊坤如歸順許崇智,被許委為建國粵軍第五軍軍長,回到惠州,趕走駱鳳翔,重占惠城。只身回到廣州的駱鳳翔于10月被任命為國民革命軍東江宣撫使,為東征軍開展政治宣傳攻勢,瓦解敵軍,爭取敵人歸正。
1929年在陳濟棠部任第二補充團團長、梧州市公安局長。
1931年任第八路軍墓園主任。
1932年任廣東省財政廳辦公廳主任兼廣東省稅警訓練處少將主任。
1937年任第四戰(zhàn)區(qū)第三游擊縱隊司令部少將司令,在博羅一帶活動,曾支持中共領導下的廣東人民抗日武裝活動。后任第四區(qū)行政督察副專員兼第七戰(zhàn)區(qū)東江游擊指揮所副主任。
1942年任第七戰(zhàn)區(qū)長官司令部高級參議,授中將軍銜。
1944年任惠博河紫抗日聯(lián)防中將指揮官。
抗戰(zhàn)后閑居廣州。1949年10月,廣州解放,原東縱領導人王作堯進入廣州后,了解到駱鳳翔仍留在廣州,立即前往會見駱鳳翔,感謝他當年對東縱的支持,表示黨不會忘記為人民做過好事的人,不久,王作堯兼任中南軍區(qū)珠江三角洲治安委員會主任委員,邀請駱鳳翔任治安委員會委員。
1951年任廣東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參事。是廣東省政協(xié)第二屆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