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志行,天啟四年(1624)府貢。博學(xué)能文。任光州判,志郁不伸。
(在世)字。人。甫期月,撫膺嘆曰:“奈何立身矮屋下,令人抬頭不得耶?”遂投劾 (自己投狀揭發(fā)自己)歸,食貧自甘,娛情筆墨以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