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何邦憲(1477 一1572 ) , 字宗尹,號龍津,出生于大理喜洲何矣城村。幼年家中貧窮,跟隨經(jīng)商落籍賓川的叔父何瑀就讀。邦憲以賓川籍參加科舉考試,中明正德丁卯科( 1507 )舉人。4 年后,赴京會(huì)試,中明正德辛未科(1511 )進(jìn)士,是賓川第一個(gè)進(jìn)士。
明正德、嘉靖時(shí),朝政腐敗,皇帝以游幸為樂,宦官以蒙蔽為忠。朝廷官吏,人稱為“紙糊閣老,泥塑尚書”。邦憲在朝任給事中,職掌諫諍,不畏權(quán)貴,敢于直言。凡違紀(jì)不法行為,必上表勸阻、彈劾,無所顧忌。一次正德皇帝行幸宣府、大同,連月不還,邦憲三次上表,奏請回鑾,以定國本,消天變,安人心,保宗社為理由,情詞直切,名震朝廷。
當(dāng)時(shí),有宗室藩王朱寧,鎮(zhèn)守浙江,私發(fā)銀鈔,強(qiáng)換人民白銀。邦憲洞察朱寧心懷叵測,必生叛變,于是,上疏彈劾。不久,朱寧果然舉兵叛亂,嘉靖皇帝親征平亂,命邦憲會(huì)同中官、九卿守都城。叛亂平定后,以守城有功,派邦憲出巡浙江,治理善后事宜。邦憲把朱寧用銀鈔換取的白銀,全部歸還人民。
后來,邦憲又出任成都府尹,為政清明,重視教育,人民和洽。
隆慶二年(1568 ) ,邦憲因足疾辭官回鄉(xiāng),4 年后逝世,終年95 歲,葬于煉洞小河底。
邦憲長于詩文,著《 龍津小藁》 三卷。嘉靖間賓川州守朱官為《 龍津小藁》 作跋,并刊刻印行,F(xiàn)僅存歷代手抄稿詩文殘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