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道旻
升任監(jiān)察御史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任大理寺評事。時有強盜“大腳板”疑案長期不能裁決,明太祖旨謂何道旻:“若得無受其賄耶?”何道旻力辯于廷。事態(tài)曉白后,升任監(jiān)察御史,疑獄多所平反,深得明太祖器重。洪武二十九年(1396年)正月,升為都察院京畿道監(jiān)察御史。
考察郡邑官員貪廉
值齊邸謀叛
何道旻受命前往處理。事畢,調任江西按察司副使,考察郡邑官員貪廉,輿論贊其公平明允;实壅a命有稱:“何道旻器度尊嚴,才猶拔允矣!薄百t股肱篤志表率,以襄天下太平之盛。”贛州城陳平作亂,旨命何道旻討平。到贛后,何道旻親自察訪,了解到所獲之“賊”多是受誣平民,于是僅誅巨魁,釋放無辜,民賴以安,而賊風平息。
對權貴無所畏懼
何道旻讞獄能深入實際,掌握下情,對權貴無所畏懼,被喻為“何青天”。后因論朝政得罪權臣,被免官。
查獲憲使羅美貪贓案
處治分明
明成祖繼位后,起用何道旻為廣東按察司僉事,查獲憲使羅美貪贓案,首奏黜其職。承命濟雷州災情,興修東洋水利,壘石砌堤,連合雷州、東洋二邑,長達13800余丈,灌溉田畝70萬頃。二邑數千民眾皆獲其利,立石碑以頌其功德。不久,受命督浙江工匠,上北京營造都城及宮殿,前后歷6個寒暑。對工匠病者給藥、死者給以撫恤安葬,眾皆感激。后調任四川巡按。明宣宗繼位后,何道旻受任永州府知府。上任后,明刑獄,勸農事,興學校,敦教化,事情不論巨細,都親自下察實情,處治分明。時值大隊軍馬過境,別的州郡籌措糧草軍需倉皇失措,影響行軍,惟永州府軍需準備充裕,受到嘉獎。何道旻目睹永州府署久毀,竭力籌劃,修復一新;并致力興辦教育,造就人才。
老年
宣德七年(1432年),何道旻告老歸鄉(xiāng),三奏方準。為官40余年,宦跡8省,所至州、郡,皆著政績,回鄉(xiāng)之日,行李蕭然;剜l(xiāng)后,積極為鄉(xiāng)里謀福利,自資鑿建“崇仁”三井,解決城東街巷人們飲水之難。又于城東的小東門建筑“晝錦亭”(今已不存)。何道旻年將古稀,仍形貌光偉,聲如銅鐘。臨終囑言:“人生在世,出則報國家以忠,處則事父母以孝。不讀即耕,亦是正途。持家須勤儉,教子孫戒奢侈!泵髡y(tǒng)二年(1437年)五月二十六日,何道旻倚椅而逝,墓葬在縣城東關外灘頭匣內蒙窠東頭,以鄉(xiāng)賢受崇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