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林學星 (1931~)揭陽市揭西縣人。藝術教育工作者、戲劇工作者。自幼家貧,小學五年便輟學。1947年復學于錢坑中學,同時,在中國共產(chǎn)黨領導下進行地下活動,1948年入黨。1949年1月由組織安排于揭陽縣委“正風出版社”任繕寫工作。建國后,先后任潮汕地委機要交通站站長、粵東工我直屬機關和汕頭地專直屬機關黨委宣傳部副部長、部長,汕頭地委馬列主義講師團教研室主任、汕頭戲曲學校校長、廣東潮劇院副院長、院長等職。1991年離休。在潮劇界工作30余年,其中擔任戲校校長20多年。在任期間,不斷改善教學條件,以培養(yǎng)學生為中心,多側百地探索藝術教育規(guī)律,為學校教學積累了學戲課與實習演出、普遍培養(yǎng)與重點提高的關系。多年嚴謹治教治學,為培養(yǎng)潮劇優(yōu)秀人才作出重要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