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蔡鐘有,字恒卿,明代同安縣人。萬歷三十一年(1603)舉人,授興國縣令。到該縣后,有軍民爭田地積案,他依法將墾荒之田歸民:他親修纂縣志,增添石橋欄亭。后到徐州做官,該地呂梁河患難,他組織民工修堤,時有賊寇來犯,利用民工將賊擊潰。最后官分水縣令,卒于任上。
蔡鐘有,字恒卿,明代同安縣人。萬歷三十一年(1603)舉人,授興國縣令。最后官分水縣令,卒于任上。
蔡鐘有,字恒卿,明代同安縣人。萬歷三十一年(1603)舉人,授興國縣令。到該縣后,有軍民爭田地積案,他依法將墾荒之田歸民:他親修纂縣志,增添石橋欄亭。后到徐州做官,該地呂梁河患難,他組織民工修堤,時有賊寇來犯,利用民工將賊擊潰。最后官分水縣令,卒于任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