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1946年7月,中共地下黨員在馬龍村辦成人夜校,他入校受教育,覺悟有所提高。1947年,省臨委派到中和鋪開展工作的干部,吃住皆在光宗家里。他擔任交通員,一次,一位外地的聯(lián)絡(luò)員來村,村里石 xx、何xx向保公所告密,保丁抓走聯(lián)絡(luò)員。光宗氣憤,抓一把鐮刀奔去救人,妻牽衣泣勸,他掙脫后直奔保公所,砸爛禁室門鎖,將人放走。之后,他投入了西山反蔣武裝斗爭的行列,擔任馬龍民兵指揮部副指揮、西山情報股委員和云南人民討蔣自救軍一支隊一大隊分隊長職務(wù)。1948年5月,朱家璧派張?zhí)煜闈撊肟h城策反,光宗當響導(dǎo)。在入城尋找線索時被捕,關(guān)押在第三行政督察專員公署,受多次嚴刑拷打均不屈。后被殺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