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維釗,是中國清朝官員,于1890年上任臺東直隸州知州,接替隆同知,隸屬于臺灣道臺灣府,為臺灣清治時期的重要地方官員,官職品等則為正五品。
1895年,臺灣民主國成立,宋雅釗成為該國的南雅通判,鎮(zhèn)守臺東地區(q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