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何揚(yáng)烈(1888-?),字武公,亦字仲偉,湖南醴陵人,23歲上庠卒業(yè),應(yīng)法官試獲授任貴陽地檢廳檢察官及漢壽、華容等縣司法官,民國五年改官華容縣長。后曾任湖北京山縣縣長、浙江奉化縣縣長,1941年劉建緒為福建省主席時任省政府秘書。1949年4月挈眷乘保安司令部眷屬船赴臺灣(何揚(yáng)烈著:《蓬壺剩稿.七十二年之回顧》,頁5。),任臺灣省煙酒公賣局秘書,1954年調(diào)嘉義煙酒分局長,1956年調(diào)宜蘭煙酒分局長。先后參與嘉義“玉岑詩社”、宜蘭“五峰詩社”。工詩詞,其詩雄麗亦有唐人胎息,著有《枕髑髏齋詩稿》、《紅豆簃詩集》、《武公七十以后詩》(1963年6月,時年76歲,個人出版)、《瀛洲詩集》(何揚(yáng)烈等撰:《瀛洲詩集》,臺北縣:龍文出版社,2011年5月。)《蓬壺剩稿》(何揚(yáng)烈著:《蓬壺剩稿》,臺北市:合源印刷公司,1971年。)參考資料:春人詩社編:《春人詩選第八輯》,臺北市:松霖國際興業(yè)有限公司,1997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