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任國子監(jiān)祭酒期間,治學有方,《明史》載稱:“太祖以宋納為祭酒最有名,寧化張顯宗申明學規(guī),人比之宋納!
永樂四年(1406年),顯宗隨軍征安南。翌年出任交趾(即安南)左布政使,當時,交趾初平,人心未安,諸令難行,顯宗便果斷地實行了一套懷柔政策;安葬戰(zhàn)死軍民,免除一切苛政,釋放在押黎民,起用原有官員,禮待年高德邵之士,撫恤鰥寡孤獨,很快就安定了局面;繼而興辦水利,發(fā)展生產(chǎn);創(chuàng)建學校,振興教育。治理交趾,井井有條,南疆得以安定,然在永樂六年,顯宗積勞成疾,死于交趾,時年僅46歲,死后,朝廷追封為 工部尚書;交趾百姓就地建祠敬祀。著有《太學規(guī)制》、《諸司職掌》、《逆臣錄》、《忠義錄》、《警愚錄》、《張侍郎遺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