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持有大型客車、牽引車、城市公交車、中型客車、大型貨車駕駛證的駕駛人,應當在每個記分周期結束后三十日內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接受審驗。但在一個記分周期內沒有記分記錄的,免予本記分周期審驗。
辦理材料
1.機動車駕駛證
2.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3.縣級或者部隊團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有關身體條件的證明
4.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出具的接受教育的憑證
5.《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情況申報表》
辦理流程
1.申請人攜帶相關材料到當?shù)剀嚬芩k理年審手續(xù)
2.車管所工作人員審核材料
3.審核過通者給予辦理年審手續(xù)并打印回執(zhí)
辦理地址
全景保定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
地址:一零七國道
電話:(0312)5999380
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管所
地址:長城北大街2601
涿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車管所
地址:鋁廠街4號
電話:(0312)3973301
統(tǒng)一辦公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30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時限
1個工作日核發(fā)機動車駕駛證。
辦理費用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