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專題文章為大家提供本溪市內補辦離婚證的相關信息。大家在辦理前先閱讀本文了解辦理的流程信息。
補辦條件
1、本溪市戶籍居民或原辦理登記的機關在本溪市內。
2、申請人現今仍然維持與辦理登記時一致的婚姻狀況。
3、申請人的離婚證遺失或損毀。
4、申請人戶口簿上已注明離婚。
注:若戶口簿上沒有注明離婚,不可補發(fā)離婚證,可出具《解除夫妻關系證明書》。
補辦材料
1、內地居民
(1)本人戶口簿
(2)身份證和離婚登記檔案
(3)《申請補領婚姻證登記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2、香港居民
(1)通行證或者回鄉(xiāng)證
(2)香港居民身份證
(3)本人離婚登記檔案
(4)《申請補領婚姻證登記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3、澳門居民
(1)通行證或者回鄉(xiāng)證
(2)澳門居民身份證
(3)本人離婚登記檔案
(4)《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4、臺灣居民
(1)臺灣居民通行證或者旅行證件
(2)本人身份證
(3)本人離婚登記檔案
(4)《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5、出國人員、華僑
(1)本人的有效護照
(2)本人離婚登記檔案
(3)《申請補領婚姻登記證聲明書》的簽字聲明
6、照片
當事人離婚證補辦需要各提交二張二寸單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7、離婚證
離婚證損壞或不一致的提供。
注:第二代身份證復印時需要正反兩面。
補辦流程
1、提出申請
申請人雙方攜帶各自的身份證件及其他辦理材料到原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
2、審查材料
工作人員對申請人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并核查婚姻登記檔案。
3、登記填表
申請人交納登記費,雙方書寫聲明書,簽名、按指印,登記人員編號、登記打印結婚證,填寫<補領結婚登記審查處理表>。
4、發(fā)放證件
辦理登記手續(xù)后,將相關登記手續(xù)存檔,并當場發(fā)放離婚證。
辦理地點
本溪市民政局
地址:新城路18
電話:(0414)3841766
本溪市明山區(qū)民政局
地址:本溪市地工路19號
電話:(0414)4599042
本溪市平山區(qū)民政局
地址:廣裕路109號平山區(qū)民政局
電話:(0414)2346620
本溪縣民政局
地址:園林巷6
本溪滿族自治縣民政局(濱河東路)
地址:濱河東路附近
溪湖區(qū)民政局
地址:溪湖東路16號
電話:(0414)5836911
桓仁縣民政局
地址:府安路28
本溪市溪湖區(qū)婚姻登記處
地址:溪湖東路16
本溪滿族自治縣婚姻登記處
地址:園林巷6
電話:(0414)6821106
本溪市平山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廣裕路77號
本溪市南芬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河畔街附近
本溪市明山區(qū)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地工路21a附近
桓仁滿族自治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
地址:府安路28
辦理時限及費用
辦理費用
不收費
辦理時限
證件材料齊全,當場予以登記,發(fā)放離婚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