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辦理登記:
1、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資料無效的;
2、機動車所有人的身份證明記載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與機動車來歷憑證記載的姓名或者單位名稱不一致的;
3、機動車所有人提交的來歷憑證、合格證、進口憑證、完稅證明或免稅證明記載的內(nèi)容與機動車不一致的;
4、機動車所有人的住所不在車輛管理所管轄區(qū)內(nèi)的;
5、機動車屬于走私、無進口證明、利用進口關鍵件非法拼(組)裝或者套用國產(chǎn)車目錄的;
6、機動車未獲得國家生產(chǎn)許可的;
7、機動車為右置方向盤或者將右置方向盤改為左置方向盤的;
8、機動車達到國家規(guī)定的報廢標準或者利用報廢車輛的零部件拼組裝的;
9、機動車檢驗不符合強制性國家標準規(guī)定的;
10、機動車屬于被盜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