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材料
1、《重慶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 原件1份
2、申請人身份證明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3、土地房屋權屬證書原件1份
4、贈與協(xié)議或贈與公證書、遺贈公證書原件1份
5、房屋測繪分層分戶平面圖2份
6、贈與、遺贈的房屋已設立了抵押的,還應提交抵押權人同意轉讓,受贈人已知曉抵押情況的書面證明文件。原件1份
7、申請人系單位或本人不能到場的,提交授權委托書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證明。贈與人為自然人并委托他人辦理的,委托書應進行公證,涉及境外的應進行認證。原件1份
8、持2004年12月1日《重慶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條例》實施前已核發(fā)的土地房屋權屬證書,贈與人應提交婚姻關系證明材料。驗原件收復印件1份
9、贈與一方或雙方是境外機構、組織、人員(含港、澳、臺地區(qū))的,提交經重慶市涉及國家安全事項建設項目審批辦公室審核同意的《審查意見通知書》原件1份
10、其它必要的相關資料
申請程序
1、到咨詢窗口領取并填寫相關表格
2、到地稅部門財政窗口核定納稅申報價格
3、到登記中心輔助填表窗口代為填寫《重慶市土地房屋權屬登記申請書》
4、到預審窗口預審
5、到受理窗口交件受理
辦理時限:
受理次日起15個工作日
注:單位轉讓劃撥性質土地上的房屋以及土地房屋主體不一致等需國土部門辦理相關審批或確認的,申請人持登記中心的預審意見到國土部門窗口申請辦理審批或確認,憑國土局出具的審批或確認手續(xù)再到登記中心按上述申請程序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