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jù)《廣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辦法》,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實行居住登記制度。年滿16周歲的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日內(nèi),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和有關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
未滿16周歲或已滿70周歲的,或是在居住地就醫(yī)、探親、旅游、出差的,或是在居住地全日制教育機構學習、培訓的,以及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在救助管理機構滯站的,可以不發(fā)居住證。
另外,流動人口擬在居住地居住30日以上的,公安派出所應當發(fā)放居住證。
為了方便流動人口辦理居住證,三種方式可以申請辦理,其中網(wǎng)上申請最方便。流動人口可以登錄廣西省公安服務在線,然后進入服務大廳選擇“治安”服務選項,點擊“流動人口申報居住登記及申領居住證”選項之后,會進入“廣西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綜合信息系統(tǒng)”頁面,然后點擊“個人居住信息申報”后會出現(xiàn)“流動人口居住信息申報”。根據(jù)“流動人口居住信息申報”提示內(nèi)容進行填寫,確認后提交即可!
流動人口應當自到達居住地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nèi),持本人居民身份證等有效身份證件和有關材料,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報居住登記。除此之外,各用工單位、房屋出租人等也可以隨時登錄互聯(lián)網(wǎng)申報雇用、承租房屋的流動人口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