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一)房產交換:房地產權利人在自愿的基礎上相互交換住房的,應按規(guī)定辦理房地產交換所有權轉移登記,辦理房產證。
(二)房產作價出資:以房屋作價出資或者作為合作條件,與他人成立企業(yè)的,應按規(guī)定辦理房產作價出資所有權轉移登記,辦理房產證。
(三)房產抵償債務:以房產抵償債務的,應按規(guī)定辦理房產抵償債務所有權轉移登記,辦理房產證。
(四)房產拍賣:通過拍賣購得房產,應按規(guī)定辦理房產拍賣所有權轉移登記,辦理房產證。
(五)法院、仲裁機構裁決:通過法院、仲裁機構裁決取得的房產,應按規(guī)定辦理所有權轉移登記,辦理房產證。
辦理材料
基本材料:
1.蘭州市房屋所有權轉移登記申請書;
2.身份證明;
3.房屋所有權證;
4.契稅完稅或減免稅憑證原件;
5.房屋平面圖;
6.政策性住房上市出售書面意見;
7.評估報告。
根據(jù)不同情況,選擇相對應的材料:
(一)房產交換:房屋交換協(xié)議原件;
(二)房產作價出資:以房地產作價出資或者作為合作條件的相關合同原件或企業(yè)章程;
(三)房產抵償債務:債權債務關系存在及因不能清償債務,雙方以房屋抵償?shù)膮f(xié)議原件;
(四)房產拍賣:
(1)由法院裁定依法拍賣的,提交民事判決書及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民事裁定書及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人民法院出具,原件及1份復印件。
(2)商業(yè)拍賣的公司股東或董事會決議:原件及1份復印件。
(3)委托拍賣合同、拍賣成交確認書:人民法院出具,原件及1份復印件,委托拍賣合同房屋信息與房屋所有權證一致, 申請人與拍賣成交確認書權利人一致。
(五)法院、仲裁機構裁決:人民法院或仲裁委員會生效的法律文書。
辦理流程
步驟一:購房人看房,網(wǎng)上簽約房屋買賣合同;
步驟二:買賣雙方準備登記材料并向房產交易管理中心提出書面申請,提交原件及復印件,接受詢問;
步驟三:登記機構進行初次審核,買賣雙方繳納各種稅費;
步驟四:登記機構出具受理通知書,審核通過,領取房產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