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對象及范圍居民
辦理條件
(一)機動車駕駛人應當于機動車駕駛證有效期滿前90日內(nèi),向機動車駕駛證核發(fā)地車輛管理所申請換證。
(二)機動車駕駛人在機動車駕駛證的6年有效期內(nèi),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發(fā)10年有效期的機動車駕駛證;在機動車駕駛證的10年有效期內(nèi),每個記分周期均未達到12分的,換發(fā)長期有效的機動車駕駛證。換發(fā)機動車駕駛證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對機動車駕駛證進行審驗。
(三)機動車駕駛證人在機動車駕駛證超過有效期一年的,不得換領機動車駕駛證。
申辦材料
一)填寫《機動車駕駛證申請表》;
(二)機動車駕駛人的身份證明;
(三)機動車駕駛證;
(四)縣級或部隊團級以上醫(yī)療機構出具的《機動車駕駛人身體條件證明》;
(五)本人近期免冠、白底背景、人頭像約占相片三分之二的彩色正面光學相片2張。
辦理程序
受理崗→制證發(fā)證→歸檔。
辦理時限
受理后當場換發(fā)機動車駕駛證。
收費標準
10元 粵價[2007]382號
辦理機構市公安局
承辦科室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
聯(lián)系方式
陽江市新江北路
咨詢電話3412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