揚州十日又稱揚州屠城、揚州之屠。是指史可法率領揚州人民阻擋清軍南侵守衛(wèi)戰(zhàn)失敗之后,清軍對揚州城內人民展開的大屠殺。當時幸存者王秀楚的《揚州十日記》中和明末史學家計六奇的《明季南略》記載,屠殺共持續(xù)十日,故名“揚州十日”。
揚州在激烈抵抗后失陷,清兵屠戮劫掠,十日不封刀!皫资婪比A的揚州城是時“堆尸貯積,手足相枕,血入水碧赭,化為五色,塘為之平”、“前后左右,處處焚灼”,““城中積尸如亂麻”。揚州居民除少數(shù)破城前逃出和個別在清軍入城后隱蔽較深幸免于難者以外,幾乎全部慘遭屠殺,僅被和尚收殮的尸體就超80萬具。
在文字獄盛行的清朝時期,所有有關揚州屠城的記載隨著清軍入主漢地之后被刻意掩蓋,導致清末以前大部分人對此屠殺事件一無所知。直到辛亥革命前夕才將《揚州十日記》從海外帶回中國,“希望使忘卻的舊恨復活,助革命成功”,揚州十日才廣為世人所知。
除《揚州十日記》之外,還有《揚州城守紀略》《明季南略》等諸多史書記載屠殺事件,然皆遠不及《揚州十日記》詳細。
歷史背景
參見:揚州之戰(zhàn)
弘光元年(1645年),清兵在多鐸的率領下,分兵亳州、徐州兩路,向南推進,勢如破竹,直至揚州。
史可法收兵退保揚州。劉澤清、劉良佑以入衛(wèi)南京為名,率部南逃 。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十八日,南明降將李成棟,率清兵南下包圍揚州城,史可法急令各鎮(zhèn)赴援,均無響應。降將李遇春到城下勸降,史可法命令放箭射回。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十九日,明將許定國引多鐸師至揚州,揚州被清水陸各軍重圍。守將史可法統(tǒng)率軍民,堅守孤城,同時,向弘光皇帝求援,弘光不應,揚州告急,四月二十一日,南明總兵李棲鳳、監(jiān)軍副使高歧鳳欲劫史可法出降,史可法以大義叱責之,二人遂拔營降清。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二十四日,清軍以紅衣大炮試轟揚州城,形勢危急,史可法用血書告急朝廷,未得回音。南明的各鎮(zhèn)兵馬不聽史可法調度,從軍事上講,孤城揚州已難有作為。史可法知其不可而為之,決定抗戰(zhàn)到底,一死以報國。
當時,清軍至少有十萬人,揚州守兵僅萬余人。兩軍戰(zhàn)前,羽檄交馳。多鐸派明降將勸降,后多爾袞致書誘降,史可法回信拒絕投降。史可法說:“我為朝廷首輔,豈肯反面事人?”后多鐸親自出馬,連發(fā)五封書信,史可法不啟封便付之一炬。史可法招集諸將說:“吾誓與城為殉,然倉皇之中不可落于敵人之手以死,誰為我臨期成此大節(jié)者?”副將史德威慨然任之。忠烈喜曰:“吾尚未有子,汝當以同姓為吾后,吾上書太夫人,譜汝諸孫中。”其后一氣寫下了五封遺書,除一致豫親王多鐸,其余是給母親、夫人、叔父、兄弟的,二十一日又作遺書給母親和夫人:“……北兵于十八日圍揚城,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來!法早晚必死,不知夫人肯隨我去否?如此世界,生亦無益,不如早早決斷也!”
弘光元年(1645年)四月二十四日,“北兵試炮,飛至郡堂,彈重十斤四兩,滿城惶悚。” 是日夜,清軍攻城,“炮落雉堞二堵。二小卒緣墻而上,城上鼎沸,遂不支!
弘光元年(1645年)五月二十五日終因彈盡糧絕,城陷。史可法欲以佩刀自殺,部屬強行奪過佩刀,擁其走入小東門,清軍迎面而來,史可法大呼:“我史督師也!可引見汝兵主!倍噼I以賓禮相待,口稱先生,當面勸降,許以高官厚祿,“前以書謁請,而先生不從。今忠義既成,當畀重任,為我收拾江南!痹诙噼I百般的誘降時,史可法斬釘截鐵地說道:“我為朝廷大臣,豈肯偷生為萬世罪人!吾頭可斷,身不可辱,愿速死,從先帝于地下”;“城存與存,城亡與亡。我頭可斷,而態(tài)不可屈。我意已決,即碎尸萬段,甘之如飴,但揚城百萬生靈,不可殺戮!”后壯烈就義,終年45歲。
城破后,出現(xiàn)了很多與史可法一樣慷慨赴死的人物。孟森《任民育》中寫道:“危城官屬,明知肝腦不日涂地,而一息尚存,誓不遠引規(guī)避,若揚州知府任民育以下數(shù)十人!痹谒麄冎,有揚州知府任民育,城破后鄭重換上明朝官服,端坐大堂、恭候敵人,說“此吾土也,當死此!庇袇菭枆,前一年他在北京經不住闖軍拷打而屈降,引為奇恥,“南歸謁可法,請從軍贖罪,斷一指,畀友人祝淵寄其家曰:u2018我他日不歸,以指葬可也。”城破,投井而亡。有副總兵馬應魁,“每戰(zhàn)披白甲,書u2018盡忠報國u2019四字于背,巷戰(zhàn)死!
史可法的部下在這種情形下,仍率余部繼續(xù)鏖戰(zhàn),直至流盡最后一滴血。如總兵劉肇基、驍將馬應魁、幕僚何剛、天主教徒、炮隊專家陳于階,或著是死于街上的戰(zhàn)斗,要不就是自殺殉國。史可法的全部19名私人幕僚都遇難了。但是由于隨后日子里發(fā)生的暴行,他們的死難沒有引起人們足夠的注意。
清軍占領揚州后,縱兵屠掠,十日封刀,史稱“揚州十日”。
屠城原因
1.清朝入關,多爾袞采取剃發(fā)易服之策,順治二年六月十五日(1645年7月8日)多爾袞下令再次頒發(fā)“剃發(fā)令”,強令異族人剃發(fā)易服,其執(zhí)行口號是:“留頭不留發(fā),留發(fā)不留頭”。清朝頒布“易服令”規(guī)定“官民既已剃發(fā),衣冠皆宜遵本朝之制!贝藭r恰逢兵臨揚州,揚州人在史可法領導下對滿人的攻擊下的頑強抵抗,惹惱了統(tǒng)帥多鐸親王。
2.揚州地處南北交通樞紐位置,歷來得漕運、鹽運之利,向稱富庶地區(qū),商業(yè)繁榮。加之揚州人民自李庭芝、姜才抗清以來就具有深厚的抵抗傳統(tǒng),這次清兵入侵,再一次激起他們反抗熱情的高漲。與王秀楚同時代的詩人靳應升《讀邗江〈錢烈女傳〉,補詩以吊之》一詩:“烈火不受塵,高云不受滓。此身能不辱,虎狼莫敢視。哀此閨中秀,珍重全一恥。憶初引決時,長跪淚如此。問我軍如何?鼓啞城東圮。此時知盡節(jié),必吾相國史。弱質雖非男,未忍蹈犬豕。不死不成人,一死良不悔。從容裁大義,棄身如棄屣。老親苦無兒,寧復顧甘旨。日月照其魂,潔比邗江水!睋(jù)此詩,可以看到,史可法領導的抗清斗爭得到揚州人民積極的響應與支持。
對于如此反抗和富庶的地區(qū),滿人破城后,不殺百姓不足以解恨,不搶奪財物不足以中飽私囊。所謂“勿殺無辜,勿掠財富,勿焚廬舍”的誓約,早已成為一紙空文。
3.清兵攻城付出慘重代價,有掃垢山的尸體叢葬為證,有三個將領、一個貝勒的陣亡為證。由此而引起對城中百姓大屠殺的報復。
4.為進軍江南,對當?shù)夭环漠愖暹M行鎮(zhèn)懾。清兵攻克南京后,多鐸在《諭南京等處文武官員人等》的布告中,就露骨地宣稱:“昨大兵至維揚,城內官員軍民嬰城固守,予痛惜民命,不忍加兵,先將禍福諄諄曉諭。遲延數(shù)日,官員終于抗命,然后攻城屠戮,妻子為俘。是豈予之本懷,蓋不得已而行之。嗣后大兵到處,官員軍民抗拒不降,維揚可鑒。”這等于是一份揚州大屠殺的命令。
事實上,清兵大屠殺并未遲延數(shù)日,諸多史乘說:“從破城之日起,豫王就下令屠城!辈粌H是戴名世一人所記。多鐸收了徽商汪氏兄弟30萬金的巨額賄賂,卻未答應他們“勿殺無辜”的請求。顧炎武所記的多鐸在南京執(zhí)法嚴,不過是對那些搶了財物不向他上交的士兵執(zhí)法嚴,其時江寧縣就在多鐸的掌握之中,搶掠南明皇宮內的各物多半為貴重寶物,豈容士兵獨吞私沒。所引顧炎武的記載,并不能證明豫王在揚州嚴于執(zhí)行“勿殺無辜,勿掠財富,勿焚廬舍”的法令。
暴行過程
屠殺
弘光元年(1645年)5月20日城防崩潰后,揚州城居民只有聽天由命。盡管當時大雨傾盆,但是一些居民忙著燒香,準備著入侵者的到來,同時大量地隱藏他們的金銀財寶。他們只是做了這些謹慎的準備,但是全然無力抵抗那些已接管這座城市的滿族人、蒙古人和投降了的漢人。王秀楚寫道:“眾皆次第待命,予初念亦甘就縛”。
到1645年5月21日,一份告示保證說,如果藏起來的人能夠出來自首的話就會得到赦免,于是許多藏在自己家里的人走了出來?伤麄冏叱鰜砗髤s被分成50或60人一堆,在三四個士兵的監(jiān)督下,用繩子捆起來。然后就開始用長矛一陣猛刺,當場把他們殺死,即使仆倒在地者也不能幸免。
一滿兵提刀在前引導,一滿兵橫槊在后驅逐,一滿兵居中在隊伍的左右看管以防逃逸。三滿兵驅趕數(shù)十人如驅如犬羊,稍有不前,即加捶撻,或立即殺掉。婦女們還被用長繩索系在脖子上,繩索拖掛,女人們由于小腳難行,不斷跌倒,遍身泥土。街上都是被棄的嬰兒,他們或遭馬蹄踐踏,或被人足所踩。
揚州變成了屠場,血腥惡臭彌漫,到處是肢體殘缺的尸首,一切社會準則都不復存在了。
路過的溝池里,只見里面堆尸貯積,手足相枕,血流入水中,化為五顏六色,池塘都被尸體填平了……街中尸體橫陳,互相枕藉,天色昏暗無法分辨死者是誰。城墻腳下尸體堆積如魚鱗般密密麻麻,血腥惡臭彌漫,到處是肢體殘缺的尸首。
在城里,一些人藏到垃圾堆里,在身上涂滿爛泥和臟物,希望以此躲開人們的注意,但是清兵不時地用長矛猛刺垃圾堆,直到里面的人像動物一樣蠕動起來,鮮血從傷口流了出來。
揚州百姓,同仇敵愾御敵。據(jù)史可法紀念館館藏資料記載:在保衛(wèi)揚州城的戰(zhàn)斗中,百姓踴躍參戰(zhàn)。有的奔上城頭搶修防御工事,有的協(xié)助兵士巡城,連婦女老小都出動,搜集磚石、石灰,趕制刀槍弓箭。退職武將樊大綱召集一批志士,加入守城隊伍。其母為了免除兒子的牽掛,竟一頭撞死在石碑上。城被攻破后,市民們或同清兵巷戰(zhàn)而死,或自殺身亡。二百多揚州少年自發(fā)組織起來,到處伏擊清軍,全部戰(zhàn)死:諸生高孝瓚,在衣襟上書:“首陽志,睢陽氣,不二其心,古今一致”,在學宮自縊;醫(yī)生陳天拔、畫家陸榆,船民劉某、徐某,均不屈死;婦女拒辱自殺者不計其數(shù)。
那些被正規(guī)的清軍放過去的、赤身露體在街上游轉的、孤弱無助的市民,又被成群的散兵(“不知為清兵、為鎮(zhèn)兵、為亂民”)攔住,亂棒打死。
到5月25日,即濫殺和搶劫的第六天,這場大屠殺結束了。清軍接到豫王的命令,就此封刀。和尚們得到命令開始收集和焚燒尸體。到5月27日,開始賑濟口糧。又過了幾天,那場雨——它使大火沒有毀滅整個城市——終于停止了,太陽也出來了。當時收尸的和尚統(tǒng)計,有80萬人死于這場屠殺。
其中還不包括落井投河,閉戶自焚及在偏僻處自縊的人。
搶劫
清軍入城之后便在那些投降的漢人帶領下從一個富戶進入另一個富戶。清兵們先是搶銀子,后來就無所不掠了。直到20日的白天,還沒有人身傷害。但是夜幕降臨之后,人們聽到了砸門聲、鞭子抽人聲和受傷人發(fā)出的號叫聲。
那些從城墻上跳下去企圖逃跑的人不是摔斷了大腿,就是落到了流氓無賴和散兵游勇手中,他們把這些人抓起來拷打,要他們交出財寶來。
縱火
清兵在城破之后在城內大肆縱火,大火蔓延開來,那些因為藏在屋子里或地下室里仍然活著的人們,或者是被無情的大火所吞噬。但有些地方的火被雨澆滅了,一些人得以幸存。
強奸
伴隨著屠殺和縱火的同時,強奸也不斷發(fā)生。
揚州十日時抗拒清軍蹂躪而被害婦女,按照滿清地方志統(tǒng)計為100多人。這個數(shù)字,當然不包括被掠奪走的成千上萬婦女。
順治二年(1645年)十一月十五日,揚州十日的劊子手豫親王多鐸,將屠殺中掠奪的“才貌超群漢女人一百零三”,奉獻給清朝統(tǒng)治者。順治帝獲得十名,攝政王多爾袞獲得三名,輔政鄭親王濟爾哈朗三名,肅親王豪格等各二名,英郡王阿濟格等各一名。
歷史影響
史可法固守的揚州,是江南頑強抵抗清軍的第一座城,也是清軍入關以來首次遇到的軍民一體的堅強抵抗。
慘絕人寰的屠城使得幾世繁華的揚州城在瞬間化作廢墟之地,江南名鎮(zhèn)一時間幾世繁華的煙花古巷變成了血流成河的屠宰場。后人稱之為“揚州十日”。
史書記載
國內
關于揚州大屠殺,除了王秀楚的《揚州十日記》有親歷、親睹的逐日實錄,《揚州十日記》在史學界影響很大,一
些書籍如:《清代通史》、《辭源》、《辭!、《中外歷史年表》、《清史編年》等皆予引用。戴名世《南山集》中的《揚州城守紀略》(到現(xiàn)在都被列為禁書)、計六奇《明季南略》等也有簡略的記載!稉P州城守紀略》:“初,高杰兵之至揚州也,士民皆遷湖潴以避之;多為賊所害,有舉室淪喪者。及北警戒嚴,郊外人謂城可恃,皆相扶攜入城;不得入者,稽首長號,哀聲震地。公輒令開城納之。至是城破,豫王下令屠之,凡七日乃止!薄柏绞展ㄊ房煞ǎ┻z骸,而天暑眾尸皆蒸變,不能辨識,得威哭而去”!睹骷灸下浴罚骸柏ノ迦斩〕,可法開門出戰(zhàn),清兵破城入,屠殺甚慘”。
此外還有各種稗官野史的雜錄,當日史可法部下、幕僚的回憶錄,有大量的詩篇,以如泣如訴的悲憤文字作詩史;有至今保存完好的寫真圖畫,以直觀的視覺形象作畫史;有同時代揚州人的話本,在歌頌史可法民族氣節(jié)的同時作揚民遭遇的痛史。
西方
衛(wèi)匡國《韃靼戰(zhàn)紀》:
“他們的攻勢像閃電一樣,用不了多久就占領它,除非那是一座武裝防衛(wèi)的城市。這些地方中有一座城市英勇地抗拒了韃靼的反復進攻,那就是揚州城。一個韃靼王子死于這座城下。一個叫史閣老的忠誠的內閣大臣守衛(wèi)揚州,他雖然有強大的守衛(wèi)部隊,最后還是失敗了,全城遭到洗劫,百姓和士兵悉遭屠被殺。韃靼人怕大量的死尸污染空氣造成瘟疫,便把尸體堆在房上,城市燒成灰燼,使這里全部變成廢墟! |
“韃靼人進行的戰(zhàn)役中,應特別提到,在他們進入各省之前,已挑選和任命將攻占城市、地區(qū)的官員、守令及吏員,所以像閃電般很快在攻占后駐守和防衛(wèi)。那里有個叫揚州的城,韃靼屢次進攻都遭到激烈抵抗,損失了一個王爺之子。這座城由忠于明室的大臣史閣老防守,但他雖有一支強大的戍軍,最后還是失敗,全城被洗劫,百姓和士兵悉遭屠殺。韃靼人為了不使尸體污染空氣,發(fā)生瘟疫,把尸體置于屋頂,放火焚城及四郊,一切都化作灰燼,成為一片焦土! |
《劍橋中國史》寫道:
“多鐸的軍隊于4月1日從潼關出發(fā)以后,分三路前進:一路經虎牢關;一路經洛陽地區(qū),沿潁水而下;一路越過蘭陽,從開封東邊穿過。他們在歸德會合后,再分兵渡淮河……直到清軍抵達揚州,他們沿途沒有遇到抵抗。相反,許多明朝將領投降并為敵人效力。” |
爭議
是否抵抗
某些史籍說史可法堅守揚州達十天之久,給清軍重大殺傷,也不符合事實。當代史學家顧誠在《南明史》中說:以揚州戰(zhàn)役而言,史可法也沒有組織有效的抵抗。史可法自己在四月二十一日寫的遺書中說:清軍于十八日進抵城下,“至今尚未攻打,然人心已去,收拾不來”。多鐸下令攻城以前,史可法即已“自覺憒憒”,把軍務交幕僚處理。二十四日清軍開始攻城,不到一天揚州即告失守。
學者指出,揚州的抵抗是象征性的,實力過于懸殊,使抵抗沒有實質內容。但這是清軍南侵之后,腳步唯一的停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