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夫妻雙方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復印件的內容包括戶口本的首頁、戶主頁和本人頁)
(1)如果是集體戶口的,需要帶上集體戶口首頁的復印件,自己本人頁的原件和復印件。
(2)如果是軍人,沒有戶口本和身份證,就直接帶著軍官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3.夫妻雙方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注意雙方結婚證是兩個證
4.1張本人免冠一寸近照
注:外省流入人員在廣東省生育的, 除以上材料外,還應持其戶籍所在地縣(市、區(qū))人口和計劃生育部門或者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的《流動人口婚育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