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理查德·施特勞斯
理查德·施特勞斯(1864年6月11日-1949年9月8日)是德國浪漫派晚期最后的一位偉大的作曲家,同時又是交響詩及標題音樂領(lǐng)域中最大的作曲家。在作為作曲家名垂青史的同時,理查德·施特勞斯也享有指揮家的巨大聲譽,他擔任過柏林皇家歌劇院和維也納歌劇院的指揮和音樂指導。代表作:《莎樂美》、《埃列克特拉》、《玫瑰騎士》。
12、雅克·奧芬巴赫
雅克·奧芬巴赫(Jacques Offenbach,1819年6月20日―1880年10月5日),德籍法國作曲家。奧芬巴赫是法國輕歌劇的奠基人和杰出的代表。他面向大眾,把舞臺劇的傳統(tǒng)、喜歌劇的形式、巴黎林蔭路的活報演出與城市民謠相結(jié)合。代表作品包括:歌劇《霍夫曼的故事》,輕歌劇《地獄中的奧菲歐》《美麗的海倫》等。
11、克里斯托弗·威利巴爾德·格魯克
克里斯托弗·威利巴爾德·格魯克,德國歌劇作曲家。原籍波希米亞。早年創(chuàng)作意大利風格的神話歌劇。1750年起移居維也納。1754年任宮廷歌劇院樂長,始作法國喜歌劇。1773年去巴黎,繼續(xù)其歌劇改革事業(yè)。主張歌劇必須有深刻的內(nèi)容,音樂與戲劇必須統(tǒng)一,表現(xiàn)應力求自然、純樸,并創(chuàng)造了標題性序曲,又恢復群舞場面與合唱在歌劇中的重要地位。其代表作尚有《伊菲姬尼在奧利德》、《伊菲姬尼在陶利德》、《阿爾米德》等。
10、保羅·欣德米特
保羅·欣德米特(Paul Hindemith,1895年-1963年),德國出生的作曲家。欣德米特是一位多才多藝的音樂家,事業(yè)涉及作曲、理論、演奏、教學、指揮等多個領(lǐng)域,并作有各種體裁和各種風格的大量作品,因巴洛克晚期對位音樂的影響而經(jīng)常被歸入新古典主義一派。代表作:《畫家馬蒂斯》、《調(diào)性游戲》等。
9、海因里!ぴS茨
海因里!ぴS茨(Heinrich.Schutz ,1585-1672),德國作曲家、管風琴家。他曾學習法律,但是后來到威尼斯跟隨喬萬尼·加布里埃利學習音樂。曾在德累斯頓宮廷樂隊任職。他寫了第一部德國歌劇《達夫內(nèi)》,但是他最主要的成就在于將意大利的聲樂風格與德國復調(diào)音樂傳統(tǒng)中,創(chuàng)作了大量杰出的合唱作品。代表作:《大衛(wèi)詩篇》、《耶穌復活的故事》、《圣歌集》等。
8、卡爾·馬利亞·馮·韋伯
卡爾·馬利亞·馮·韋伯(1786年11月18日-1826年6月5日),德國作曲家。出生于一個戲劇之家,對德國民間音樂、風俗也有很深的體驗。這對他以后的音樂創(chuàng)作具有重要的意義。韋伯十歲學鋼琴,以后又學作曲,十二歲開始寫作歌劇音樂。1813年以后,他先后任布拉格劇院和德累斯頓交響樂團常任指揮,對這兩個演出團的成名起了重要的作用。代表作是歌劇《自由射手》即《魔彈射手》。它那濃郁的德國風格和浪漫氣息,被認為是德國第一部浪漫主義歌劇。此外他還寫了歌劇《奧伯龍》,以及少序曲、協(xié)奏曲,奏鳴曲。其中,鋼琴曲《邀舞》最為膾炙人口。
7、亨德爾
喬治·弗里德里!ず嗟聽枺℅eorge Friedrich Handel,1685年2月23日-1759年4月14日),男,英籍德國作曲家。亨德爾生于德國哈勒(Halle, S),師從管風琴家查豪學習作曲,后在教堂內(nèi)任管風琴師及藝術(shù)指導。因愛世俗音樂,于1703年遷居漢堡,開始從事歌劇的創(chuàng)作。1706年后,在漢堡威爾及倫敦兩地進行創(chuàng)作,不久成為英國的音樂權(quán)威人士。代表作有《阿爾米拉》、《哈利路亞》等。
6、門德爾松
雅科布·路德維!べM利克斯·門德爾松·巴托爾迪(Jakob Ludwig Felix Mendelssohn Bartholdy,1809年2月3日―1847年11月4日),德國猶太裔作曲家、德國浪漫樂派最具代表性的人物之一,被譽為浪漫主義杰出的“抒情風景畫大師”,作品以精美、優(yōu)雅、華麗著稱。代表作:《仲夏夜之夢》、序曲《e小調(diào)小提琴協(xié)奏曲》、《a小調(diào)第三交響曲》等。
5、威廉·理查德·瓦格納
威廉·理查德·瓦格納(1813年5月22日-1883年2月13日),德國作曲家。開啟了后浪漫主義歌劇作曲潮流。對傳統(tǒng)歌劇進行了徹底的改革。創(chuàng)作了《尼伯龍根的指環(huán)》和《特里斯坦與伊索爾德》等劃時代的經(jīng)典樂劇,使浪漫主義歌劇發(fā)展到頂峰。建立半音化和聲,淡化調(diào)式調(diào)性,創(chuàng)建了“特里斯坦”和弦,對20世紀音樂觀念產(chǎn)生了重要影響。代表作:歌劇《黎恩濟》、《漂泊的荷蘭人》管弦樂《齊格弗里德牧歌》等。
4、舒曼
羅伯特.舒曼(robert schumann,1810年6月8日―1856年7月29日),19世紀德國作曲家、音樂評論家。1834年創(chuàng)辦《新音樂雜志》,對改變當時陳腐的音樂空氣,促進浪漫藝術(shù)的發(fā)展,起到重要的作用。羅伯特·舒曼是十九世紀上半葉德國音樂史上突出的人物,在他的藝術(shù)創(chuàng)作中深刻地反映出德國浪漫主義的優(yōu)點和弱點。代表作品:《蝴蝶》、《維也納狂歡節(jié)》、《新音樂雜志》等。
3、勃拉姆斯
約翰內(nèi)斯·勃拉姆斯(1833年5月7日―1897年4月3日),出生于漢堡,逝于維也納,德國古典主義最后的作曲家,浪漫主義中期作曲家。他的大部分創(chuàng)作時期是在維也納度過的,是維也納的音樂領(lǐng)袖人物。一些評論家將他與巴赫(Bach)、貝多芬(Beethoven)排列在一起稱為三B。勃拉姆斯一生雖然只寫了四首交響曲,但仍被稱為是貝多芬以后最偉大的交響曲作曲家之一。代表作:D大調(diào)小提琴協(xié)奏曲、匈牙利舞曲第五號等。
2、貝多芬
路德維!し病へ惗喾 (1770年12月16日―1827年3月26日),出生于德國波恩,維也納古典樂派代表人物之一,歐洲古典主義時期作曲家。貝多芬一生創(chuàng)作題材廣泛,重要作品包括9部交響曲、1部歌劇、32首鋼琴奏鳴曲、5首鋼琴協(xié)奏曲、多首管弦樂序曲及小提琴、大提琴奏鳴曲等。因其對古典音樂的重大貢獻,對奏鳴曲式和交響曲套曲結(jié)構(gòu)的發(fā)展和創(chuàng)新,而被后世尊稱為“樂圣”、“交響樂之王”。代表作:《降E大調(diào)第三交響曲》、《c小調(diào)第五交響曲》、《d小調(diào)第九交響曲》、《升c小調(diào)第十四鋼琴奏鳴曲》。
1、巴赫
約翰·塞巴斯蒂安·巴赫(1685年3月21日-1750年7月28日),巴洛克時期的德國作曲家,杰出的管風琴、小提琴、大鍵琴演奏家,被普遍認為是音樂史上最重要的作曲家之一,并被尊稱為“西方近代音樂之父”,也是西方文化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巴赫把西歐不同民族的音樂風格融為一體。他集意大利、法國和德國傳統(tǒng)音樂中的精華,曲盡其妙,珠聯(lián)璧合,天衣無縫。代表作:《勃蘭登堡協(xié)奏曲》,《馬太受難曲》,《b小調(diào)彌撒曲》,《平均律鋼琴曲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