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納
崗位職責
規(guī)章要求
違章處罰
二、負責帳套數(shù)據(jù),證件,合同,資料的保密和保管工作。
三、負責銀行印簽和財務印章的保管和使用。
4負責財務收支,工資和其它費用的發(fā)放工作。
一、財務室沒有財務人員的情況下要關好窗,鎖好門,防止財務被盜。
一、未按要求關窗鎖門的,為輕微違章。
二、財物丟失,損失較小的,為一般違章。
三、財物丟失,損失嚴重的,為嚴重違章。
二、對賬套數(shù)據(jù)進行保密。按要求保管證件、合同、資料。
一、帳套數(shù)據(jù)丟失或泄密的,為一般違章。
二、證件、合同、材料丟失的,為一般違章。
三、按要求進行財務收支工作。
一、挪用資金的,為嚴重違章。
二、未按要求進行收支工作的,為輕微違章。
四、按要求上報幼兒收費明細。
一、收入未及時輸入帳套、未及時填表幼兒收費明細表、未及時以電子郵件的方式上報公司財務的,為輕微違章。
五、按時繳納稅款。
一、未及時審核費用報銷及退款的,為輕微違章。
二、未審核出有問題的資料并簽字確認的,為一般違章。
六、按要求為教職員工辦理社會保險及上報工資表。
一、未按時繳納稅款的,為輕微違章。
七、按要求發(fā)放工資等費用。
一、未按要求申報或上報各種報表的,為輕微違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