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啟榮 - 簡介
曾啟榮(花名曾咩喳),曾志偉的父親,1940至1972年在香港警隊服役,離職前職級為軍裝警署署長。
1976年4月8日廉署行動發(fā)出通緝令,通緝令除了香港警隊中的四大探長之外,還牽連了好多警員。曾啟榮隨后搬往與香港沒有引渡條例的臺灣定居。
1977年香港廉政公署正式對曾啟榮發(fā)出通緝令,至今有效,而曾啟榮從此再沒有回到香港。曾啟榮在九龍的房地產于2001年充公,直到2005 年才成功拍賣,讓政府收回折合新臺幣1600萬元。
曾啟榮晚年深居簡出,定期與在臺北的老長官呂樂喝茶緬懷當年往事。
曾啟榮當年不僅曾擔任香港軍裝警署署長,還是著名足球隊員,香港警察足球隊教練,香港華人足球聯(lián)誼會執(zhí)行委員。
2011年1月17日傍晚六時因病于臺灣醫(yī)院病逝,享年94歲。
曾啟榮 - 職業(yè)經歷
呂樂頭馬 為警署警長
曾啟榮身材中等,與個子矮胖的曾志偉外形相差頗大。他1940年加入香港警隊,70年代離職前已晉升至軍裝警署警長,綽號“曾咩喳”(Major),在當年的華人警務人員來說,已算很高級。那個年代,“四大探長”呂樂、顏雄、藍剛、韓森叱咤風云,相傳曾啟榮是呂樂的頭馬,二人一起在警界打天下,游走黑白兩道之間。
1975年,曾啟榮與前探長歐陽坤被廉政公署以串謀貪污罪名拘捕。曾啟榮承認控罪,并自愿將一批價值約40萬元的珠寶交還政府。當時主審法官輕判他入獄一年,緩刑一年。但律政司不滿判刑太輕,上訴至高等法院,改判曾啟榮入獄三年,并沒收他的所有財產。
曾啟榮及時變賣在港的大部份物業(yè),覆審前帶同財產潛逃臺灣,被廉署通緝,通緝令至其去世前仍然生效。2011年1月18日,廉署發(fā)言人接受查詢時表示,按照一般程序,通緝犯一旦身故,該署會待取得官方死亡證明后,向本港法庭申請撤銷通緝令。
當年曾以調查員身份參與拘捕曾啟榮案件的廉署前執(zhí)行副處長徐家杰說,處理該案沒有難度,因為曾啟榮態(tài)度合作:“兩夫婦都是明事理之人,知道我職責所在!钡F(xiàn)在回想曾啟榮和一群警務人員的潛逃潮,徐家杰覺得有點奇怪,質疑港英政府當年是否怕打擊警隊貪污力度太大,會動搖洋人警官的地位,以致被控的警務人員都能輕易潛逃。
潛逃致終身不能返港
徐家杰形容,曾啟榮涉及貪污案以致終身不能返回香港,是“好可惜”的事。他認為,當年警隊貪風就如今天大地產商的霸權一樣,都是政府縱容之過。
資料顯示,曾以曾啟榮名義登記的物業(yè)單位共有五個,另有三個車位,其中四個住宅單位及兩個車位于港府發(fā)出凍結令前已脫手,政府成功凍結的只有九龍?zhí)晾忱赖奈飿I(yè)。
律政司曾于2001年充公曾氏名下位于九龍?zhí)晾忱酪粋98年市值400萬元的物業(yè)單位及一個車位,05年物業(yè)經拍賣當局成功追回約435萬元。有熟悉廉署追討潛逃貪警程序的人士指出,根據(jù)過往經驗,潛逃貪警的一些資產往往要待其身故后,港府才能提出民事追討。
由于被通緝者生前不在香港,除非主動合作,否則難與之交涉,但死后其資產會由遺產托管人處理,托管人往往是香港的律師,因此當局可以提出追討,或商討庭外和解等安排。
該名人士指出,部份早年被通緝的探長或警察,曾提出以主動交出資產,換取當局撤銷通緝和起訴,但絕對不能答應,“因為公義不可以用錢去交換!
曾啟榮 - 病逝
2011年1月,曾啟榮因老人病入院,更一度傳出病危,原本曾志偉要做“勁歌”頒獎禮主持,但為趕回臺灣探望老父,迫不得已下請辭。在臺灣陪伴父親數(shù)天后,曾志偉見父親情況已告穩(wěn)定下來,就在1月16日回港出席活動。當時他更透露父親情況趨穩(wěn)定,所以他才回來,之后再到新加坡為電影《我愛HK開心萬歲》宣傳,可是期間又再傳出父親病危,曾志偉于是自行提早一天離開,趕回臺灣探望父親。
2011年1月17日傍晚,身在臺灣的曾志偉透過長途電話,宣布父親已于晚上六點在臺灣病逝。他語帶哀傷地說:“子孫都有見到爸爸最后一面,爸爸走得好安詳,爸爸年紀大有老人病,享年94歲。”曾志偉表示現(xiàn)留在臺灣辦理父親的身后事,并跟家人商量過,決定過了農歷正月十五后,會在港替父親舉行悼念儀式,他又多謝大家對他的關心。而孫女曾寶儀也在微博寫上:“父母在,不遠游,從未如此感受真切過……!
曾啟榮 - 家庭
妹妹:曾金英是馬時亨母親
兒子:曾志偉
孫子:曾國祥
孫女:曾寶儀 曾詠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