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羅郡王,簡稱郡王,清朝宗室、 蒙古新疆 西藏外藩封爵之第二等;首、宗室子、外藩得封之, 和碩親王世襲者,承嗣者封多羅郡王。
滿語“多羅”,其義為禮、道、理。將其放在爵位前面,有“禮的、道的”意思。所以,多羅郡王,簡稱禮郡王或理郡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