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揭賢士(1907—1937),字德孚,福建明溪縣龜山鄉(xiāng)(今瀚仙鎮(zhèn))龍湖村人。
民國13年(1924年)畢業(yè)于私立福建中學。第一次國共合作期間,民國15年揭賢士參加了國民黨組織。當時國民黨實行孫中山先生提出的聯(lián)俄、聯(lián)共、扶助農(nóng)工三大政策。他受共產(chǎn)黨的影響,思想傾向進步。當年,他任國民黨長汀縣臨時籌備處指導員,與歸化縣在長汀省立第七中學讀書的學生來往密切,指導他們閱讀《少年漂泊記》、《短褲黨》等進步書籍,在介紹黃誥參加國民黨時說:“將來我會介紹你加入更進步的黨!泵駠17年(1928),揭調(diào)任歸化縣國民黨部臨時登記處指導員,兼任教縣新民小學《三民主義》課程,對學生進行民族、民權(quán)、民生的教育。民國19年8月歸化縣長謝兆明與民團團總蔡威不和,謝以“勾匪通共”的罪名將蔡威殺害,引起全縣人民義憤,揭鼓動全城罷市、罷課,游行示威。謝恐懼潛回上杭,縣城處于無政府狀態(tài)后,翌年,地方士紳組成歸化縣政務委員會,推舉揭賢士為政務會主席,主持全縣工作。民國21年(1932)1月,閩西地方軍閥馬鴻興由上杭進占歸化縣城。馬為謝兆明報復,將22名政務委員逮捕入獄,揚言要砍揭賢士的頭示眾,以懾服歸化人民。經(jīng)多方營救,才以800銀元贖保。其他政務委員均遭勒索800~1000銀元才贖出。同年,紅軍進駐歸化城鄉(xiāng),開展轟轟烈烈地打土豪活動。揭賢士主動將家中糧食、衣物送交農(nóng)會,并動員叔叔揭尚忠參加紅軍。民國25年(1936),他創(chuàng)辦龍湖簡易小學,自己負責教學,民國26年(1937)病逝,時年30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