號佛之
1963年11月生于河南淮陽。幼承家學,受叔父伯南啟蒙,從造型入門,習書作畫。高中畢業(yè)后服兵役,先后入北京解放軍藝術學院美術系和西北大學中文系進修,曾任教于西安空軍工程學院。現(xiàn)客居廣州,為中國華僑畫院副院長、中國書協(xié)會員、職業(yè)畫家、書法篆刻家。
書畫作品先后入選全軍首屆書法展、中日書法家作品邀請展、全國第四屆書法篆刻作品展、全國新文人畫展等大型展覽,曾獲“中華杯”、“東峰碑林”全國大賽一等獎、第二屆全國青年“神龍”書法大賽銀獎等多項全國獎,作品見諸《中國書畫報》、《書法報》、《人民日報》、《中國畫》等報刊、書法作品刻碑勒石于翰園、東峰、邢侗三大碑林。其傳記收入《當代書畫家大辭典》、《中國書法界名人錄》等,作品多被日本、韓國、新加坡、美國、香港、臺灣等國家和地區(qū)的團體、個人及國內外多家畫院、美術館、博物館等機構收藏。 藝術與其它意識形態(tài)的區(qū)別在于它的審美價值,這是它的最主要、最基本的特征。藝術家通過藝術創(chuàng)作來表現(xiàn)和傳達自己的審美感受和審美理想,欣賞者通過藝術欣賞來獲得美感,并滿足自己的審美需要。除審美價值外,藝術還具有其它社會功能,如認識功能,教育和陶冶功能,娛樂功能等。其中藝術的社會功能是人們通過藝術活動而認識自然、認識社會、認識歷史、了解人生,它不同于科學的認識功能。藝術的教育功能是人們通過藝術活動,受到真、善、美的熏陶和感染,而潛移默化地引起思想感情、人生態(tài)度、價值觀念等的深刻變化,它不同于道德教育。藝術的娛樂觀念是人們通過藝術活動而滿足審美需要,獲得精神享受和審美愉悅,它不同于生理快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