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年代
交趾 太守 馬融病卒, 南中 監(jiān)軍 霍弋又遣稷代融。 吳遣 虞汜為監(jiān)軍, 薛珝為威南將軍、 大都督, 陶璜為 蒼梧太守,距稷,戰(zhàn)于 分水。璜敗,退保 合浦,亡其二將。初,弋遣稷、 毛炅等戍,與之誓曰:“若賊圍城,未百日而降者,家屬誅;若過百日而城沒者,刺史受其罪。”稷等日未滿而糧盡,乞降于璜。璜不許,而給糧使守。吳人并諫,璜曰:“霍弋已死,無能來者,可須其糧盡,然后乃受,使彼來無罪,而我取有義,內(nèi)訓(xùn)吾民,外懷鄰國,不亦可乎!”稷、炅糧盡,救不至,乃納之。稷等城中食盡,死亡者半,將軍 王約反降,吳人得入城,獲稷、炅,皆囚之。 孫皓使送稷下都,稷至合浦,歐血死。先是,以稷為交州刺史,印綬未至而敗,即追贈(zèng)交州刺史。
歷史文獻(xiàn)
《華陽國志》卷十一后賢志《楊邠傳》載:楊邠同郡( 犍為郡)楊稷, 泰始初為交址(轄境相當(dāng)今廣東﹑廣西大部和越南的北部﹑中部)太守,平 九真(今越南北部)、郁林(今廣西 桂平西,轄今廣西大部)、 日南(今越南中部)四郡,斬吳交州刺史 劉悛、大將軍修則。 武帝方授交州,會(huì) 孫皓(東吳的最后一位皇帝)遣大將 薛珝、陶璜十萬人攻稷。被攻八月,救援不至,眾寡不敵,遂為珝、璜所獲。囚稷,欲以送皓。稷嘔血死。帝嘉其忠烈歿命,追贈(zèng) 交州刺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