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張鴻瑜同志從警的兩年里,政治堅定,思想覺悟高;勤學好進,鉆研業(yè)務;忠于職守、愛崗敬業(yè)、愛憎分明、嫉惡如仇;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盡職盡責、任勞任怨:牢記宗旨,扶危濟困;誠實謙遜、熱情厚道、團結同志。兩年多來,他參與偵破刑事案件43起,抓獲犯罪嫌疑人50人.參與查處治安案件29起,調解民事糾紛57起,為人民群眾挽回損失累計折價四萬余元。在平凡的崗位上贏得了人民群眾的稱贊。
1998年11月12日凌晨5時許,西和縣漢源鎮(zhèn)貴臺新村揚旺家發(fā)生一起三死一傷的重大爆炸殺人案。在摸排緝拿犯罪嫌疑人陳東興的戰(zhàn)斗中,城關派出所民警張鴻瑜同志英勇頑強,面對犯罪分子點燃的炸藥包,奮不顧身地沖了上去與罪犯殊死搏斗,不幸壯烈犧牲。
張鴻瑜同志犧牲后,公安局黨委根據(jù)本人生前愿望,追認張鴻瑜同志為中共黨員,省公安廳給張鴻瑜追記個人一等功,國家民政部批準張鴻瑜同志為革命烈士,公安部授予他“公安戰(zhàn)線二級英雄模范”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