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吳檄
吳檄,字用宣,號皖山,安徽桐城人。明正德十六年(1521年)進士。吳檄生性怪僻,不愿增添別人麻煩,葬父時偶遇風雪,路過友人方去病門前不入,夜晚就坐在方門前石墩上,天明而去。他在任襄陽推官時,上任后判理案件公正無私,賑救饑民卓有盛譽。都督僉事姜已有邊防功勞,請求升職。朝廷準備定職,吳檄知道后上奏:“按國法,斬獲敵人首級200以上的升官一級,姜斬敵不滿80,可賞,不可升職!鄙袝鴱堎澅粎窍恼毙袨樗鄯N渥谫n在藩邸時舊僚劉某為錦衣衛(wèi)指揮,其子劉民譽想世襲父職,尚書張贊力主其請。吳檄則極力反對,寫信給張贊說,按朝規(guī),沒有軍功的人,不能世襲。民譽沒有軍功,因而不能世襲。張贊甚怒,撕破書信扔在地上,回信說:“劉民譽世襲一事,我一定要為他辦妥!”吳檄反駁說:“劉民譽一事,違犯朝規(guī),我也一定要干預到底!”吳檄后任湖廣參議,又轉(zhuǎn)任山東云南副使。他在任陜西參政時去世。吳檄生前,擅長于詩,著有《兵部集》一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