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生平
北魏汝南王元悅?cè)嗡局菽習(xí)r,任命高隆之為戶曹從事。建義初年,高隆之出仕為員外散騎常侍,和行臺于暉出兵到泰山討伐羊侃,為行臺郎中,又授任給事中一職。高隆之與高祖(高歡)結(jié)交,交情很深。高祖到晉州,召高隆之為治中,代理平陽郡守的事務(wù)。
高隆之后跟隨高祖起義,高祖任命他為大行臺右丞。北魏中興初年,任御史中尉,兼任尚食典御。跟隨高祖平定鄴城,代理相州事務(wù)。跟從高祖在韓陵打敗四胡。太昌初年,被任命為驃騎大將軍、開府儀同三司。西魏文帝曾與高隆之爭酒吵鬧,文帝因此罷免了他。高祖責(zé)備高隆之,于是高隆之自請外放,出任北道行臺,改任并州刺史,封為平原郡公,食邑一千七百戶。高隆之請求減少七百戶,并請求降低自己官位四級使自己位居兄長之下,朝廷批準(zhǔn)。高祖討伐斛斯椿時,高隆之為大行臺尚書。等到大司馬、清河王元亶總理朝政,拜高隆之為侍中、尚書右仆射,兼任御史中尉。高隆之耗費人力物力,大肆營建寺廟和佛塔,被高祖斥責(zé)。
東魏天平初年,高隆之因母親去世離職,不久重新起用為并州刺史,入朝為尚書右仆射。當(dāng)時剛剛分給百姓田地,權(quán)貴都占有良田,貧窮體弱的人只能得到貧瘠薄田。高隆之啟奏高祖,重新分配。
東魏武定年間,高隆之擔(dān)任河北括戶大使。不久被召回,授任領(lǐng)軍將軍、錄尚書事,不久兼任侍中。授任太子太師、兼尚書左仆射、吏部尚書,升任太保。建立后,高隆之進升爵位為王。不久以本官錄尚書事,領(lǐng)大宗正卿,監(jiān)修國史。高隆之愛耍弄小伎倆,國家儀仗、百戲、喪服制度時有改變,不遵循舊例,當(dāng)時很多人都批評他。因為高隆之在高洋未掌權(quán)時侮辱過他,又曾勸阻高洋稱帝,后又與元昶交好。
天保五年(554),高隆之被高洋殺害,時年61歲,全家都被高洋誅殺(《北史》稱高隆之被殺諸子為司徒中兵高慧登等二十人,《北齊書》則作高德樞等十余人),尸體被挖出,棄于漳水,天下稱冤。乾明年間,高隆之侄高子遠被立為高隆之的子嗣,襲爵陽夏王。
主要影響
高隆之輔佐高歡父子建立北齊;
高隆之接受皇帝意旨在全國擇地冶煉,在相州牽口監(jiān)造冶鐵爐,開始引水鼓風(fēng)煉鐵制造兵器,成為"冶煉老祖"。
高隆之任營構(gòu)大將軍時,增筑鄴城城池,又建造堤壩防止漳水泛濫,還在漳水上建造了水碾,對當(dāng)時大有好處。
人物評價
北齊書:“隆之雖不涉學(xué),而欽尚文雅,縉紳名流,必存禮接。寡姊為尼,事之如母,訓(xùn)督諸子,必先文義。世甚以此稱之。顯祖末年,既多猜害,追忿高隆之,誅其子高德樞等十余人,并投漳水。又高發(fā)隆之冢,出其尸,葬已積年,其貌不改,斬截骸骨,亦棄于漳流,遂絕嗣。乾明中,詔其兄子高子遠為隆之后,襲爵陽夏王,還其財產(chǎn)。
初,隆之見信高祖,性多陰毒,睚眥之忿,無不報焉。儀同三司崔孝芬以結(jié)婚姻不果,太府卿任集同知營構(gòu),頗相乖異,瀛州刺史元晏請托不遂,前后構(gòu)成其罪,并誅害之。終至家門殄滅,論者謂有報應(yīng)焉。”
人際關(guān)系
高祖:高泰,吏部尚書。
曾祖:高恒,字叔宗,拜龍驤將軍、鉅鹿太守、涇縣侯,贈安東將軍、幽州刺史,謚號為惠。
祖父:高道,字始愔,拜都牧令、涇縣侯,贈鎮(zhèn)南將軍、相州刺史,謚號為莊。
父親:高干,字干奴,拜白水太守、涇縣伯,贈車騎大將軍、司空公、雍州刺史,謚號孝穆。
兒子:高德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