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個人經(jīng)歷
15歲到南通得到實業(yè)家張謇的器重,16歲被張謇委以南通縣漁團團練之職。后王開疆到上?既胫袊珜W法律系。讀書期間結(jié)識了章太炎、于右任、邵力子等社會名流及進步人士,擁護并參加了辛亥革命,畢業(yè)后,于南京、蘇州、上海等地,先后設立律師事務所。后來,他又去北京考取法官。袁世凱恢復帝制,王開疆因反對帝制遭到軍閥的迫害,為脫險境,東渡日本,于日本東京早稻田大學法政科攻讀法律專業(yè)。畢業(yè)后回國定居上海當律師,以主持正義,保障人權(quán)為已任。同時致力于教育事業(yè)尤其是法律教育事業(yè),并且參與恢復中國公學,創(chuàng)辦上海法政大學。歷任南方大學法律系主任,上海大學、暨南大學、上海法政大學教授,上海法科大學教務主任、校長。他篤信孫中山先生的“三民主義”參加了中國國民黨,國民政府定都南京后,王開疆任法官懲戒委員會秘書長,后又被任命為司法院中央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1938年與友人創(chuàng)辦三吳大學,以掩護抗日救亡活動。日偽特工注意了王開疆,他被偽特工綁架,幽禁于滬西愚園路秘密特工機關。汪精衛(wèi)之流多次威脅利誘,逼他任偽中委職,他堅守民族氣節(jié),再三拒絕,被軟禁四五個月之久。1940年春節(jié),王開疆逃脫虎口,化裝后登上上海開往香港的郵輪。途中發(fā)現(xiàn)自己仍被日偽特務緊盯,于是選擇了跳海殉國。1940年2月12日重慶《新華日報》刊登了《王開疆不為汪逆利用,投海自盡明志》一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