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朱之錫(1622~1666),字孟九,浙江義烏人。清順治三年(1646年)進士,歷任弘文院 侍讀學(xué)士, 吏部侍郎。順治十四年以兵部尚書銜出任 河道總督。
由于明末清初幾十年戰(zhàn)亂,黃河堤防失修, 大河不斷北決,漕運亦受影響。順治十五年(1658年) 山陽(今 淮安)境內(nèi)柴溝、建義、馬邏諸堤并溢,他馳赴 清江浦筑堤堵口?滴踉辏1662年)黃河秋汛,發(fā)生一次大洪水,河決原武(今原陽)、蘭陽(今 蘭考)、祥符(今 開封)及 曹縣 石香爐,泛濫嚴重。他除飭 濟寧道 方兆及堵筑石香爐口門外,親往河南境堵塞西 閻寨、單家寨、時和驛、 蔡家樓、策家寨諸口。他還多次上疏對黃河歲修 夫役、料物籌措、修守制度、河員職責(zé)和運河的管理運用等問題,提出了改進措施,并付諸實施,對整治河運,有不少建樹。
朱之錫治河近十載,馳驅(qū)大河上下,不辭勞瘁,筑堤疏渠,積勞成疾。但仍抱病不息,北往 臨清,南至邳、宿進行視察,以致一病不起,于康熙五年病逝。當時徐、兗、揚、淮一帶群眾稱頌他的惠政,死后把他視為“ 河神”。乾隆四十五年(1780年),乾隆皇帝南巡河工時,追封他為助順永寧侯,春秋祀祭,民間稱之為“朱大王”。生前著有《河防疏略》一書,共20卷。
禮義傳家承美德
朱之錫的老家 義亭鎮(zhèn)隴頭朱 山頭下村,坐落在離城西去40里的 義烏江畔,風(fēng)景優(yōu)美。綠樹成蔭。據(jù)《 梅隴朱氏宗譜》載:“宋紹興四年,有諱貫,字 珍華,因舉進士不第,從 烏傷縣蒲墟(今義烏赤岸村)歸隱于茲。”由于祖上性好梅,繞居植之,所以,從前的隴頭 朱村也雅稱梅隴里。
朱之錫的父親叫朱三鳳,從小求讀于私塾。當他看到年邁的父親一生勞碌,供養(yǎng)自己在家中讀書,感嘆地說:“吾不忍老者勤而少者逸也。”于是,朱三鳳毅然丟掉手中的課本,跟父親一道朝暮負戴,風(fēng)雨犁鋤。后來,家中生活稍有好轉(zhuǎn),父親就叫朱玉鳳前往燕京投靠一 官吏人家。從此,朱三鳳就攜眷在北京經(jīng)商。
由于朱三風(fēng)為人忠善,講信用,因此,生意越做越興隆,日漸殷富。但是,朱三風(fēng)并不是一個仗錢自喜、視錢如命的 守財奴。每當遇到窮困潦倒之人,他都會悉心救濟,慷慨解囊。明天啟三年(1623)農(nóng)歷十二月 初七,朱之錫出生在北京。他從小聰明絕倫,與眾不同。他的父親不惜重金,聘請京城名師,為之訓(xùn)導(dǎo)。每當朱之錫讀書空閑之際,父親就坐在一旁,娓娓不倦地講述祖輩生活的艱辛,歷代名人成才的磨難,教誨他 為人之道。有時,小朱之錫也貪玩,朱三鳳看到就聲色俱厲,直面訓(xùn)斥,甚而棒棍相加,很少有寬容的時候。母親沈夫人雖是名門閨秀,但卻持家節(jié)儉。她自從嫁給朱三鳳后,對兩位古稀之年的公婆服侍周到,賢慧有加。朱之錫少不懂事,她就守坐在一旁,親自督促朱之錫誦課習(xí)文。如果兒子深夜背書還不精熟,她就徹夜不睡,一直守著朱之錫陪讀。
明崇禎十年(1637),朱之錫15歲。京城生意慘淡,家境也日漸衰落。因爺爺去世,朱之錫舉家遷回到隴頭朱老家。朱三鳳不得不重操舊業(yè)荷鋤耕種,母親則在家中機抒針織。為使朱之錫能讀書成才,母親“ 脫簪珥形以資 脯修”,賣掉身上的 金銀首飾、 玉鐲等貴重物品供兒子讀書。面對世態(tài)炎涼,朱之錫讀書更加勤奮了。
朱之錫求學(xué)異?炭,連風(fēng)雨交加的日子也照常早出晚歸,天黑后,母親總是倚窗遠望,等待兒子回家。朱之錫資性穎悟、 聰明過人,經(jīng)史過目不忘,“日課十 余藝”,提筆就能寫出好文章。 功夫不負有心人,朱之錫在南歸家鄉(xiāng)的當年,就經(jīng)過了縣鄉(xiāng)學(xué)的 童子試,考中秀才。爾后又整整10年 寒窗苦讀。順治二年(1645)赴北京,以首科薦舉。第二年參加了由 禮部主持的會試,經(jīng)過天子 親策于廷的殿試后,年僅24歲的朱之錫就中了清朝第一屆進土二甲第八名,選為 庶吉士。朱之錫在任期間,父親朱三鳳在家書中說:“我們家祖祖輩輩都奉行耕讀之風(fēng)。今天你有幸 功名成就,食祿于朝,跟隨皇上,恩寵有加,在朝中千萬要謹慎從事,小心做人,不要居功自傲,有奢侈欲望。別讓我老人在家里替你擔憂,除了這些,我也就沒有什么指望了。”朱之錫把父親的教導(dǎo)銘記在心,始終沒有忘記。
慧眼識珠委重任
順治皇帝登基之后,深感自己勇猛有余而學(xué)識不足,決心苦讀以提高治國才能。因此就有了“苦讀九年”的 佳話。而此時朱之錫正好在 翰林院供職。因他 才學(xué)過人,順治經(jīng)常請教于他。從后來順治皇帝對朱之錫的格外器重來看,朱之錫對順治皇帝的讀書生涯和親政初期起到了一定的輔佐作用。
朱之錫 及第之初,被選入 庶常館充庶吉士。庶吉土待遇優(yōu)渥,是高級官僚的后備隊。清朝規(guī)定,像朱之錫這樣的庶吉士入館須 朝考,三年后,必須經(jīng)過一次考試,成績優(yōu)良者就授以編修,其余即分給各部任主事等職,或優(yōu)先委用為地方 知縣官。順治四年(1647),由于朱之錫朝考成績優(yōu)異,不久便被授以弘文院編修加一級,第二年開始纂修“六曹章奏”。順治六年(1649),充會試同考官。順治七年(1650),由于父親朱三鳳去世, 歸省服喪。順治十年(1653),服孝滿,攜母回京,復(fù)補前職。
順治皇帝為了研讀典籍,常常駕臨弘文院巡視,有時會來個突然“襲擊”。他每次到弘文院都發(fā)現(xiàn)朱之錫不是在案犢忙于公務(wù)、編纂書籍,就是在埋頭讀書,十分恪守本職,絲毫沒有懈怠之意。由于朱之錫學(xué)問淵博,剖析歷代諸大家之文字條理清晰,了如指掌,至于封事書牘,更是矢口如流。因此,順治皇帝對朱之錫的勤政好學(xué)精神,十分欣賞,對朱之錫更加器重。
有一次,順治皇帝又到院里,叫人拿來筆墨,鋪開彩色紙箋,要朱之錫賦詩一首。朱之錫靈機一動,拿筆就寫下了“禁內(nèi) 盤盂能敬勝,猶 懷筆諫效前賢”詩句。意思是盡忠職守,用自己的文才輔佐君主。順治皇帝覽后大喜,親自叫朱之錫坐在自己的身旁,并賜茶交談,同時又賜給朱之錫衣袍一件。順治十一年(1654)春,朱之錫升轉(zhuǎn)為 詹事府 少詹事兼侍讀學(xué)士,追贈其父為儒林郎。詹事府設(shè) 詹事一人、少詹事兩人,是翰林官升遷的過渡之階,其實是個培養(yǎng)薦舉人才的搖籃。朱之錫任少詹事,雖無實職,卻實為東宮僚屬之人。
順治十二年(1655)春,朱之錫遷少詹事兼國史院侍講學(xué)士。冬,升詹事府詹事兼 秘書院侍讀學(xué)士,奉旨纂修《 資治通鑒》。順治皇帝在閱讀史書綱目時,發(fā)現(xiàn)史籍上沒有周戚王以前的史料記載,就叫朱之錫續(xù)寫自盤古到唐堯時代的篇章。順治十三年(1656)夏天,朱之錫轉(zhuǎn)弘文院學(xué)士,加一級。掌管官員向皇帝奏事的奏章函牘和皇帝宣詔天下圣旨的起草。順治外出巡視時,總叫朱之錫隨從同往。凡是順治御覽諸書,都經(jīng)過朱之錫的親自點校整理。順治十四年(1657),朱之錫升 吏部右侍郎兼弘文院學(xué)士,加一級,奉詔清理刑獄。掌管全國官吏任免、考課升降調(diào)動等事務(wù)。同年,原任總督河道要職的 楊方興卸任,因總督河道一職 事關(guān)重大,朝中亟需選擇合適人選。順治皇帝在博選廷臣時,惟看中吏部右侍郎朱之錫,特擢朱之錫為 兵部尚書兼總督河道。這時,隨他在京的母親因家父過世而過哀成疾。日久,氣血頓耗,病人 膏肓。朱之錫是個有名的孝子,他唯求送母回鄉(xiāng)以盡孝道,故對皇上委以的重任,婉言而謙遜地推讓了。七月十九日,順治皇帝諭吏部旨說;“總河事務(wù)重大,必得奇人方能勝任。吏部右侍郎朱之錫,氣度 端醇,才品勤敏,著升兵部尚書兼 都察院右副都御史,總督河道,提督軍務(wù)!敝熘a捧讀圣旨,進退兩難。驚惶之余,還是以《驚聞新命疏》向皇上懇辭。疏日:總河一官,司數(shù)省之河渠,京師之輸轍。其間區(qū)書機互,爭于呼吸。而支治民生,錢糧兵馬,事務(wù)殷繁,責(zé)任重大。朝中重臣老成練達者才能勝任。而臣以未逮強壯之年,未經(jīng)涉歷之多,仰負殊恩則屬。臣一身者其微,關(guān)于國事者甚巨。此臣所以聞命惶駭不已。而不敢不據(jù)實披 陳子君父之前也。冒昧邸承。報效之志雖殷,言劣之才有限。萬一辜負皇上期望,擔負不起重大國事。經(jīng)過幾番深思熟慮,不得不莽請皇上鑒臣愚誠,收回成命,別選真才授以斯職。
七月二十四日,順治皇帝又頒旨給朱之錫:“卿以才品,特簡河督著即,遵旨任事,不必遜辭!庇捎陧樦蔚亩沃贾I,朱之錫才于七月二十九日報任,時年35歲。
運河修復(fù)工事雖在冬月水涸之時進行,但一切料理準備工作刻不容緩。又加黃河長堤孟家 埠口一處,漲溢 漫沒,堤決崩潰。時雖仍由舊臣楊方興率領(lǐng)官兵民眾在搶堵修堤,但朱之錫憂心如焚。他想,既然自己已接任該職,就得早日離京赴任,免得延誤河事。于是朱之錫決定于九月初九啟程。順治皇帝念及朱之錫人才難得,諭旨在 景山召見,并為他餞行。朱之錫到景山, 順治帝親自出迎。經(jīng)過一番推心置腹的談話后,順治皇帝解下御衣,親手給朱之錫穿上,并賜給升職用的衣帽、帶靴、鞍馬等物。朱之錫受寵若驚,跪伏于地,說:“臣當以報效國家為己任,即使粉身碎骨亦在所不辭。我無他話可說,僅以此來報答皇上的恩寵!
朱之錫是有名的孝子。他本欲推辭總河一職,在京以盡孝道。但念及順治帝如此器重,以國計民生為己任的他怎能不因公而忘私?朱之錫穿著順治帝親自為他穿上的新官服,內(nèi)心懷著忠孝不能兩全的矛盾,準備向母親解釋。不料母親聽后卻心靜如水,反而問朱之錫:“皇上對你如此恩寵,你該怎么報答?”朱之錫想不到母親如此深明大義,大喜過望,拜伏在母親膝下道:“自接到皇命之后,此身已非己有,我若不誓死報答皇上,就有違母命,之錫乃不忠不孝的人。”順治十四年(1657)十月初八,朱之錫攜帶家眷,離開京師,不久抵達 濟寧總督河署。從此,天降大任于斯人。朱之錫開始走上了治河的艱辛之路。
鞠躬盡瘁治三河
朱之錫赴任不久, 黃河下游便進入了冬季 凌汛期。由于天寒地凍,河水結(jié)冰,嚴重阻塞河流的暢通,祥符槐 堤壩很快就被河水沖決了一個大口子。中國河患由來已久,最為嚴重莫過于黃河、 淮河了。由于明末清初幾十年戰(zhàn)亂,黃 河堤防失修, 大河不斷北決,槽運亦受影響,治河任務(wù)十分艱巨。清朝初期,首重治河,曾不惜巨資派專人勘探河源,以尋求治河的方略捷徑。自順治以來,黃河、淮河連年決口,光每年治黃投運就達百數(shù)十萬兩、役夫丁工數(shù)萬。由于清朝基業(yè)初定,百廢待興,下?lián)苤魏咏?jīng)費常常入不敷出、 捉襟見肘。資金的短缺,給新任總督河道朱之錫增加了治河的難度。
黃河之水曲折東流四五千余里,流經(jīng)九省。中游 黃土高原,有大量泥沙入河,導(dǎo)致下游河道嚴重淤積。年復(fù)一年,致使河南、山東一帶的下游河床高出兩岸平地數(shù)丈。因此,全靠人工筑堤防水。一旦 河堤決口,勢必泛濫成災(zāi),危及到淮河。
淮河流經(jīng)四省1000余里,本身為害并不大。若黃水入淮,其水勢則兇猛十倍,極易引起堤決沙沉,殃及安徽、江蘇等省。且蘇皖一帶地處平原,地勢 低洼,加之河道不暢,每逢 夏秋季節(jié),洪水下泄,幾成 汪洋。由于連年洪澇頻繁,遭災(zāi)嚴重,兩河百姓 民不聊生,苦不堪言,只能逃荒討飯,茍延殘喘。從地理上看,位于中原腹地的 淮河流域面積有4萬公頃土地,大部分處于洪水威脅之下。清朝前后,每百年平均發(fā)生水災(zāi)94次,旱災(zāi)59次。每次災(zāi)情發(fā)生,流離失所的災(zāi)民不計其數(shù)。由于水患造成的貧窮,影響到社會安定。歷史上有好幾次改朝換代的農(nóng)民起義均源于此。黃河下游、淮河流域成為歷史上有名的多災(zāi)、貧窮、落后的 黃泛區(qū)。故治黃即所以治淮,而治淮莫失于治黃。
清代經(jīng)管于淮、黃交匯之地的治理,花費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財力。但均因治理不力,奏效甚微。因此,朱之錫赴任之后,不是勞于奔命治黃堵決口,就是淮河告災(zāi),親臨抗洪第一線。南北交馳,幾無歇腳之時日。朱之錫的前任 河道總督楊方興,治河多年,由于黃河決口頻頻,他本人雖曾以防護無功而提出辭職,并多次遭到朝中大臣的彈劾,但朝中實在缺乏合適人選,故順治不是上諭“以彈力河防不必引咎”為由拒絕,就是用“上念其勞以原官加任”穩(wěn)住其心。他任職最后一年,也是朱之錫剛剛接任前后,黃河 大王廟處決口,一次花費堵口銀兩就多達80萬兩。由此可見,治理河道,擔任總督一職決非易事。《清史稿·河渠志》記載的朱之錫治河的前五年中,光黃河決口的情形,就十分觸目驚心:“是年,決祥符堤,疙疸隨塞!薄笆哪,建義、馬邏諸堤并溢。姚家灣塞。之錫馳赴 清江浦筑戧堤,塞決口!薄八捱w 董家口為沙所淤,就舊渠迤東別開河四百丈通 運道。復(fù)決武慕家樓。”“十五年十月,河決 山陽柴溝。”“十六年,決歸仁堤!薄笆吣,決陳洲、 郭家埠、虞城羅家口隨塞!彼贾l繁,不容朱之錫有喘息之機。
朱之錫上任后,對黃河、淮河、運河等地的治河情況,親臨沿線勘察。經(jīng)過一番調(diào)查研究,先后多次向朝廷奏本治理河道的合理建議。如河南每年治理河道的 夫役,應(yīng)保存原有的名額。原明朝制定的淮河工事,除了官府 丁差外,大多來自于民修,應(yīng)當恢復(fù)舊例。揚州一帶的運河附近,湖泊多,屬黃、淮交匯之處,以前設(shè)有堤閘以便蓄水槽運或抗洪防災(zāi),應(yīng)當擇要修葺。在汛期前,各地要備足應(yīng)急材料,以防河堤決口。特別是洪災(zāi)多發(fā)的瀕河、臨河兩岸的州縣必須預(yù)先做好籌備。地方上出現(xiàn)的奸、豪包占夫役,賣富僉貧、發(fā)洪水財私弊百出等問題,應(yīng)當嚴責(zé)司、道、府、廳各級查報,凡是發(fā)現(xiàn)官吏徇私舞弊,隱瞞不報的,以 瀆職罪從嚴論處。各地在黃河汛期守更的水夫,如果發(fā)現(xiàn)陰雨天氣不赴堤日夜值班的,扣除工食直至?xí)绫M,并責(zé)令管河廳、道嚴加核查,及時撤換。各地河員升調(diào) 降用,一律等到新任上崗時方可離任。河員的專職官,不能另有差事。每年年終經(jīng)過一次考職,然后舉行一次獎劾。朱之錫的奏本,都被獲準錄用。
順治十五年(1658),為了 治理黃河與運河之交的董口淤塞,朱之錫親勘工地,從石碑口迤南,別開新河250丈,以接連大河,終使河水流暢自如。順治十六年(1659)春,他又親駐山陽蘇嘴一帶,排除五大險工,叢弊一清。后又奔赴太行老堤,制定治河決策。建議中州各地派遣的夫役當照15年以前的屬地,分別遠近,輕重緩急,漸次調(diào)用民工,既保持了正常需要人數(shù),又做到了合理攤派夫役,眾百姓心悅誠服。朱之錫每年都要清理各地河官的財務(wù)。發(fā)現(xiàn)貪污瀆職者,一律從嚴懲處。 大運河是清朝北自京師口,南抵 杭州灣的一條水運大動脈,三河交匯處更是朝中南北運輸?shù)?咽喉要道。《清史稿·河渠志》載:“夫黃河南行,淮先受病、淮病而運亦病,由是治河、導(dǎo)淮、濟運三策,群萃于 淮安、清口一隅。”
大運河與黃河、淮河南北縱橫交錯,如果黃河決口不能堵住,則淮河泛濫,淮河受害則牽涉到運河成災(zāi)。這條清代漕運的水上生命線,一旦梗阻,糧草難行,兵馬不動,后果不堪設(shè)想。而治理大運河必須先從受害最嚴重、工程最艱巨處入手。朱之錫上任前不久,大運河就曾因夏季大雨,黃、淮之水交加,相繼潰堤,沖開了江都、高郵等河堤數(shù)百丈。沿河百姓深受其害。一旦水災(zāi)過去,運河又因大量沙泥淤積而阻塞漕運。由于明清之際,戰(zhàn)爭紛亂,漕運受阻失修已有數(shù)十年。因此,清朝初,為使漕運暢通無阻,朝廷征集了大批民夫,清淤除塞,疏浚運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