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高以彰 ,清代同安縣人。乾隆四十八年(1783),捐建奎星樓;五十八年(1793)倡修崇圣祠、朱子祠;六十年(1795)建輪山紫陽書院;嘉慶元年(1796)改朝元城門,清銅魚古跡。知縣吳堂為他立傳,并建坊表彰。 高以彰的事跡被收錄于(民國)《同安縣志:獨行》卷32。
高以彰 ,清代同安縣人。乾隆四十八年(1783),捐建奎星樓;五十八年(1793)倡修崇圣祠、朱子祠;六十年(1795)建輪山紫陽書院;嘉慶元年(1796)改朝元城門,清銅魚古跡。
高以彰 ,清代同安縣人。乾隆四十八年(1783),捐建奎星樓;五十八年(1793)倡修崇圣祠、朱子祠;六十年(1795)建輪山紫陽書院;嘉慶元年(1796)改朝元城門,清銅魚古跡。知縣吳堂為他立傳,并建坊表彰。 高以彰的事跡被收錄于(民國)《同安縣志:獨行》卷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