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1923年春因“一師毒案”事件牽扯被捕入獄,俞章法由于涉案證據(jù)不充分,法院曾前后四次宣判他無罪,到了1926年,他的四妹夫樓正華(1906~1986,蕭山樓塔人,1946~1949年曾任浙江平湖縣縣長,解放前夕起義,在杭州中級人民法院任職)此時已為國民政府總政治部少?茊T,亦通過關(guān)系想盡辦法營救俞章法,但終因死者家屬的極力反對,他始終沒有被釋放。俞章法在浙江陸軍監(jiān)獄囚禁期間,做了總籠頭,對政治犯給予了很多照應(yīng)。1927年冬,俞章法在獄中度過3年多時間后又莫名其妙地被判刑12年,他感到十分氣憤與無奈。1930年6月26日,他在越獄時被槍殺,歸葬故鄉(xiāng)溪埭下竹塔。俞章法娶江蘇海門趙氏,生一子:正統(tǒng)(1929年正月生),后隨母遷居外地,現(xiàn)已失去聯(lián)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