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定安縣雷鳴初級中學校長
違紀通報
2015年4月16日,定安縣紀委印發(fā)《關于對7個單位違反公款報銷接待費用規(guī)定的通報》,要求廣大黨員干部要從通報的典型問題中汲取教訓,引以為戒。
《通報》指出,在明察暗訪中發(fā)現(xiàn),縣教育教學研究培訓中心、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縣旅游委、縣農機局、縣干部信息管理辦公室、雷鳴初級中學、龍河鎮(zhèn)中心學校等7個單位在公務接待及工作用餐中記帳用餐,開具大額公款消費發(fā)票報帳,存在公務接待審批手續(xù)不規(guī)范、記賬用餐付款不及時、賒帳等現(xiàn)象,違反海南省《關于公款報銷接待費用的若干規(guī)定》第八條“公款報銷接待費用實行一事一結制度,各單位應當在公務活動結束后7個工作日內,辦結當次報銷手續(xù)”的規(guī)定。為嚴明紀律,警示教育廣大黨員干部,縣紀委分別對縣教育教學研究培訓中心主任吳超群、辦公室主任彭敬忠,縣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符策秦,縣旅游委主任徐吉、副主任鐘敏,縣農機局副局長莫啟順、辦公室主任洪朝廣,縣干部信息管理辦公室主任張月鑫,雷鳴初級中學校長唐南雄,龍河鎮(zhèn)中心學校程范球等10位同志誡勉談話,對縣教育教學研究培訓中心何錦英、縣農機局陳才娥、龍河鎮(zhèn)中心學校王德進等3位報帳員進行批評教育,對上述7個單位進行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