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介紹
覃元禎(1889~1952),字端朝。號可欽,以字行世,生于清光緒十五年(1889年),戶籍屬羅定州東安縣西山(飛地)平坑(今屬陽春市圭崗鎮(zhèn)上垌村)。
生平簡介
宣統(tǒng)二年(1910年)、覃元禎進入羅定師范 讀書。同年參加孫中山領導的同盟會,從事推翻清朝帝制的斗爭;顒佑诹_定、信宜、東安西山等地。 民國5年(1916年),覃元禎任西山區(qū)長。 民國12年,奉東路討賊軍旅長肖秉良之命,在西山招募新兵數(shù)百人,攜帶槍枝彈藥,率隊至廣州,編為東路討賊軍第三支隊第一團第三營。同年部隊改編為國民革命軍第五軍十旅三十三團,覃元禎擔任副團長兼第一營營長。 民國16年(1927年),蔣介石清黨反共,覃元禎被逮捕入獄。覃元禎朝出獄后,在廣州開辦東泰輪船公司。 民國24年,覃元禎在云浮縣六都任云、羅、郁、德四屬(縣)礦務稅收站站長。 民國28年(1939年),覃元禎任云浮縣第六區(qū)(西山)田糧處主任,區(qū)黨部書記,兼西山抗敵后援會主任。當時國共合作抗日,共產黨派一支抗日宣傳隊到西山宣傳抗日救亡,覃元禎朝積極參加抗日救亡活動。 民國30年(1941年),覃元禎與陽春縣合水圩同和棧合股開辦“國泰鹽業(yè)公司”。在春灣鎮(zhèn)設“源和”鹽店,在陽江、郁南兩縣設鹽運購銷站,從陽江沿海鹽場購進食鹽,從漠陽江用船運至合水、春灣,轉陸路運至新興縣河頭圩,轉運至西江,到郁南縣轉銷廣西。覃元禎擔任總經(jīng)理,不善于經(jīng)營管理,造成虧損。他把“國泰”鹽業(yè)公司股權全部轉歸李氏家庭的“同和!鄙痰。覃元禎帶家屬遷居春灣(第三區(qū))那烏鄉(xiāng)水簡崗行醫(yī),租田務農。 1952年病故。覃元禎當官沒買田,運鹽沒賺錢,行醫(yī)濟世,耕田自食,留下一世清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