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遵
字從式,淄州長山人。進(jìn)士及第,為蓬萊尉,就辟登州司理參軍,開封府右軍巡判官。有疑獄,將抵死,遵辨出之。遷太常博士,王曾薦為監(jiān)察御史,殿中侍御史,開封府判官。知吉州高惠連與遵有隙,發(fā)遵在廬陵時贓事,按驗無狀,猶降通判延州。復(fù)入為侍 御史、判戶部勾院。利州路饑,以遵為體量安撫,遷知邢州。
仁宗即位
徙 滑州,為京東轉(zhuǎn)運使,徙 京西。未幾,以刑部郎中兼侍御史知雜事。建言三司、開封府日接賓客,廢事,有詔禁止。歷三司副使,再遷右諫議大夫、知永興軍。奏罷咸陽富民元氏歲貢梨。召拜樞密副使,遷給事中,卒。贈吏部侍郎。
遵長于吏事
為治尚嚴(yán)猛,所誅殘者甚眾。在永興,太后嘗詔營浮屠,遵毀漢、唐碑碣代磚甓,既成,得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