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史,歷史人物,中國清朝官員。
根據(jù)《重修臺灣省通志》記載,他在1758年,接替前任官員陳鵬程,于臺灣擔任彰化縣儒學訓導,主要為負責教育方面的事務,品等為從七品。他的繼任官員為林虎榜。
前任:
陳鵬程
彰化縣儒學訓導
1758年上任
繼任:
林虎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