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個人經(jīng)歷
出生于英格蘭東倫敦巴金 (Barking)醫(yī)院,父母分別為威爾士人賈文 (Garvin)和葛雯達 (Gwenda),有位兄長狄克 (Dik)。1歲時,全家搬至愛爾蘭都柏林郡的馬拉海德 (Malahide),日后就讀于圣安德魯國民學校 (St. Andrew’s National School)。從小就開始接受鋼琴與吉他的才藝課程,當小賴瑞·慕蘭在學校找樂手組樂團時,伊凡斯兄弟都有參加。這個樂團后來就成為了U2,但是Edge的兄長狄克已經(jīng)離團,U2成為四人樂團,并且在1980年發(fā)行首張專輯〈Boy〉。
1981年,The Edge曾因為信仰因素險些離開U2,但是最終仍然是決定留了下來。在這期間他與一個團體Shalom Tigers交往密切,但是最終仍然是決定留在U2,之后創(chuàng)作了歌曲〈Sunday Bloody Sunday〉。
1983年7月12日,The Edge迎娶了他的中學女友艾斯琳·蘇利文 (Aislinn O’Sullivan)為妻,并且生下了3個女兒:荷莉 (Hollie,1984年生)、亞蘭 (Arran,1985年生)、藍天使 (Blue Angel,1989年生),但是夫妻倆在1990年開始分居,并且在離婚合法化 (1995年)后的1996年正式離婚[5]。而The Edge在1992年的巡回演出 (Zoo TV Tour)開始和樂團聘雇的編舞家莫萊·史登堡 (Morleigh Steinberg)約會,之后在2002年6月22日結(jié)婚,有一男一女:席安 (Sian,1997年生)、李維(Levi,1999年生)。
The Edge大概在他20歲左右就有掉發(fā)的現(xiàn)象,也因此以穿戴毛帽來遮掩,而且The Edge很少在公開場合拿下他的毛帽,也因此毛帽成了Edge的個人特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