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民國36年(1947年),宜菊參加當?shù)丶t軍游擊隊。次年3月,加入中國共產(chǎn)黨。自此,她熱心革命事業(yè),經(jīng)常為游擊隊燒飯、洗衣、縫補、編草鞋、送情報等,受到戰(zhàn)士們的崇敬,尊她為“老組長”。
建國后,在土地改革運動中,宜菊擔任方田行政村組長。1958年,任際聯(lián)公社高峰大隊幼兒班教養(yǎng)員,她堅持勤儉辦班,自己動手制作各種玩具30余件,天天到各戶接領小孩上學,遇到天雨,背送孩子回家,受到家長的贊揚。因此,入班的小孩,由15人增加到45人,成績卓著。1959年,榮獲國務院獎狀。1960年,宜菊被評為徽州地區(qū)建設社會主義積極分子,獲得“三八”紅旗手的稱號。后調黟縣社會福利院為護理員。當時,院內有孤兒51名、孤老7名,而護理員只有3人,她不辭勞苦,把孤老、孤兒當作自己的親人看待,熱心為他們服務,還經(jīng)常為群眾挖中草藥治病,受到群眾的尊敬。1980年10月,因病逝世,終年76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