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1937年至1938年南京大屠殺期間,在日本侵軍派遣軍第16師團九聯(lián)隊擔任少尉軍官。與另一少尉軍官向井敏明展開“百人斬”殺人競賽,以先斬殺一百個人者為勝。據(jù)1937年12月13日《東京日日新聞》(今《每日新聞》)報道,向井與野田兩個在10日中午持斬得豁口的軍刀相會時,向井敏明屠殺了106個中國人、而野田毅屠殺了105個中國人,于是兩人繼續(xù)比賽至先殺一百五十人為勝。
1945年日本投降后,參加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戰(zhàn)犯審判的中華民國代表高文彬無意間發(fā)現(xiàn)了這個報道,立即通知中國南京,兩名日本軍官在1947年(昭和22年)9月2日、被GHQ逮捕。兩名日本軍官被引渡回中國。12月4日被南京軍事法庭起訴。經(jīng)南京軍事法庭查明審判,兩人均承認控罪,于1948年1月28日在南京中華門外雨花臺刑場被執(zhí)行槍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