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王癸癸(1089—1155),舒州(今安徽潛山)人,祖籍華陽(今四川成都)。南宋奸臣秦檜妻子。
比秦檜大一歲,她是宋神宗朝宰相王珪的孫女,按秦檜的官位封碩人。王珪政績不佳,他上殿時口稱“取圣旨”,宋神宗可否後稱“領圣旨”,下殿後稱“已得圣旨”,被人們譏諷為“三旨相公”。但他的家族卻是一個名門望族。北宋政和五年(公元1115年),秦檜中進士,王珪的四子王仲山看中了他,按當時所謂“榜下?lián)裥觥钡娘L尚,將一個遲遲未能出嫁的女兒許配給秦檜。秦檜的父親不過是個縣令,他當然樂於結這門親事。然而婚後的生活卻并不美滿,這主要是因為王癸癸與他之間很快形成了河東獅吼式的夫妻關系。王癸癸的家規(guī)是不許秦檜納妾,凡是就雇的女使須經她嚴格審查,不但容貌必須比她丑陋,而且不容有輕佻的模樣。每次秦檜出門,回家後的例行公事,是向妻子匯報當天的行止,特別是要保證沒有尋花問柳的行為。王癸癸斥罵丈夫的語言并不豐富,“你這廝窮酸餓醋,若無我王家處處護持,與你通關節(jié),你豈有今日!”這句話前後重復了千萬次,即使秦檜位居御史中丞的高官,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