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nèi)容
唐烈英,女,西南政法大學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經(jīng)濟法學院勞動與社會保障法主任。1983年從西南政法大學畢業(yè)后,一直任教于法學領域,2002年任教授,2005年獲博士學位;公開獨立發(fā)表學術論文39篇,其中中文核心期刊29篇;出版?zhèn)人專著1本,獲省部級三等獎;參編法學著作2本,參譯英文著作兩本;參加并由本人結題省部級項目1項。2005年調(diào)回母校后,為本科、研究生上房地產(chǎn)法學、民法學總論等課程;參加國家社科基金在研課題2項;成功申報并主持在研省部級課題1項。科研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大項目:建立改革發(fā)展成果公平分享的法律保障機制。國家社科基金項目:新中國民法典起草五十年回顧與展望。由唐烈英本人申報并主持的省部級課題:重慶市教委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重點項目:個人住宅商品房買賣中的法律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