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條件:房屋拆遷后,將個人承擔的維修基金退還給購房人。
設定依據:
《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建設部、財政部令第165號)
關于印發(fā)《大連市城市住宅售后修繕資金計提及使用管理暫行規(guī)定》的通知(大政發(fā)[1998]51號)
大連市住宅售后共用部位共用設備設施維修基金管理辦法(大房局發(fā)[2001]77號)
辦理要件:
1、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維修基金收據。
3、配偶代理辦理還需要證明夫妻關系的結婚證、配偶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辦理流程
1、退款人持上述材料到辦事處前臺辦理。
2、中心柜員審核材料后,打印結算票據,交退款人到銀行窗口辦理取款。
3、銀行核對票據后,支付款項。
辦理地點:市內辦事處。
辦理時限:手續(xù)齊全情況下,不超過3個工作日。
辦理時間:
市內辦事處:8:30-16:00 區(qū)市縣辦事處:8:30-11:30 13:00-16:00
補充說明:維修基金收據丟失,需提供房地產檔案館加蓋印章的復印件。
聯系電話:123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