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一、非出租車駕駛員申請條件:
1.具有福州戶籍或有福州居住證;
2.駕駛證滿3年;
3.無交通違法記錄、無暴力犯罪記錄;
4.未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二、出租車駕駛員申請條件:
2016年12月1日前已取得出租車從業(yè)資格證的駕駛員,并符合上述網絡預約出租車駕駛員申請條件。
辦理材料
1.《出租汽車駕駛員從業(yè)資格證申請表》原件1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非福州戶籍還需提供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
3.駕駛證原件復印件1份;
4.免冠2寸紅底彩色近照2張(近三個月內拍攝);
上述申請材料均須由申請人本人簽名,復印件應提供原件,由窗口工作人員核對無誤后加蓋“與原件核對無誤”章,并將原件退回。
辦理流程
1、申請報名
帶好材料到規(guī)定駕校點報名,并填寫申報信息
2、參加考試
審核通過后,申請人領取準考證,按規(guī)定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3、辦理證件
符合條件的,由市行政服務中心交通委運政窗口予以發(fā)證,然后由駕校代發(fā)
辦理費用:
50元/人次;
辦理時限:
正常是5個工作日,實際按申請人辦理速度為準
辦理地點:
1、華威駕校
【辦理地點】:福州晉安區(qū)福飛北路247號
【咨詢電話】:87247599
2、閩運技校
【辦理地點】:臺江區(qū)長樂南路18號
【咨詢電話】:832644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