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車主本人攜帶車輛和身份證、行駛證、戶口簿(或居住證)原件及復印件至回收點辦理回收補償,并持有本人及同一戶籍16周歲以上其他人員簽署放棄購買電動自行車權利的承諾書,選擇現(xiàn)金補償?shù),還應提供車主本人銀行卡及開戶行信息;厥哲囕v必須含蓄電池、電機、車架等主要構件。
(二)回收點初審身份證、戶口簿及承諾書簽署情況;商務部門審核車輛完整性;交警部門審核車主、車輛信息,對符合條件的,出具車輛信息確認單。
(三)車主向回收點移交車輛,商務局負責車輛交接。
(四)回收點根據(jù)交警出具的車輛信息確認單,導入車主、車輛回收信息,并根據(jù)車主意愿,按照本方案的規(guī)定確定補償方式,打傭福州市電動自行車回收憑證》(含車主信息、聯(lián)系方式、車牌號、車架號、補償方式、補償金額、銀行卡等信息)。
1.對選擇補償榕城一卡通實名卡的,根據(jù)車輛回收時間和初次登記上牌時間,確定卡類別,由市市民卡公司當場制作發(fā)放;
2.對選擇現(xiàn)金補償?shù),錄入車主開戶銀行、戶名、賬號等銀行卡信息后,由五城區(qū)在7個工作日內支付補償款至車主銀行卡,資金由區(qū)財政先行墊付。
(五)信息錄入員、車主、市民卡公司人員分別在《回收憑證》上簽字確認,車主領取榕城一卡通后在《回收憑證》上再次簽字確認,《回收憑證》由五城區(qū)政府指定專人保管。
(六)物資回收公司每天到五城區(qū)各回收點清運回收車輛,回收點打印清運車輛清單,雙方簽字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