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事項
社會保險登記證驗證
社會保險登記證按發(fā)證日期滿周年之月每年驗證一次。
二、所需材料
1.填寫完整的《社會保險驗證登記表》(附表4)一式二份(蓋單位公章);
2.需提供以下證件和材料:
(1)《社會保險登記證》原件;
(2)單位法人證書或工商營業(yè)執(zhí)照、批準成立證件或其他核準執(zhí)業(yè)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銀行《開戶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居民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6)當?shù)厣鐣kU經(jīng)辦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材料。
三、辦理部門:社會保險基金征繳管理處(一樓東大廳4號窗)
四五、辦結時限:7個工作日內
五、咨詢電話:0771—5703025 投訴電話:0771—5873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