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委托逐月劃轉還公積金貸款:
借款人公積金貸款發(fā)放后,借款人及配偶在貸款銀行簽訂委托協議,南京公積金管理中心于每月的15日(遇節(jié)假日提前),以轉賬方式自動劃轉借款人及配偶繳存賬戶中部分金額用于償還公積金貸款本息。
辦理條件:
委托逐月還公積金貸款協議簽訂生效后(15日前簽訂的協議當月生效,15日后簽訂的協議次月生效),在住房公積金賬戶金額滿足下列條件的前提下,按先借款人后配偶的順序對繳存賬戶逐個進行判斷,滿足條件的賬戶予以辦理委托提。徊粷M足條件的賬戶,不予辦理,直至該賬戶滿足辦理條件為止。
1.借款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賬戶須保留不少于簽訂協議時月繳存金額12倍的余額,住房補貼賬戶須保留不少于簽訂協議時月繳存金額1倍的余額。
2.借款人及配偶月繳存額(住房公積金及住房補貼賬戶的總額,下同)之和小于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的,委托劃轉還貸金額等于實際月繳存額之和,不足的部分由借款人按月補齊至還款賬戶;月繳存額之和大于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的,委托提取還貸金額為公積金貸款的月還款額。
簽訂委托劃轉還貸協議的借款人及配偶在各繳存賬戶中的余額之和大于或等于貸款余額時,可到貸款銀行終止原委托協議,以柜面提取還貸方式一次性結清貸款本息并辦理有關的注銷抵押登記手續(xù)。
辦理流程:
1.借款人及配偶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可同時申請簽訂逐月委托劃轉還貸協議,待貸款發(fā)放后,由貸款銀行為借款人及配偶辦理委托協議簽訂手續(xù)。
2.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積金貸款還款期間,向貸款銀行提出逐月委托劃轉還貸申請,貸款銀行審核后為借款人及配偶辦理委托協議簽訂手續(xù)。
申請材料:
1.借款人及配偶申請公積金貸款時,已申請簽訂逐月委托劃轉還貸協議的,無需提供其它材料。
2.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積金貸款還款期間提出逐月委托劃轉還貸申請的,需提供借款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原件、《結婚證》原件。
辦理時間及地點:
借款人及配偶在公積金貸款銀行專柜工作時間赴銀行柜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