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赴臺通行證:
1、受理對象:廣州市正式戶籍居民
2、申請人必須自行前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
備注:盛市屬單位人員到戶口所在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區(qū)屬單位及其他人員到戶口所在地區(qū)公安分局、縣級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70歲以上長者和12歲以下小孩可由子女或父母代申請。
3、辦理時間:15個工作天;簽注有效期為6個月(即客人必須在簽注有效期出入境)
4、辦理赴臺通行證所需資料:
a)如實填寫《大陸居民往來臺灣通行證》申請表并注明個人旅游簽注G簽
b)第二代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正、反面的照片以及文字必須清晰復印于同一張A4 紙上)。
c)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要求有戶主頁、本人頁以及本人變更頁;如果是集體戶口,除了要本人戶口卡頁,必須有以單位為戶主的戶主頁)。
d)藍底大一寸彩照二張及相片條形碼回執(zhí)(可到公安局附近規(guī)定的影相館照相)
注:如客人已有通行證,請前往出入境管理處辦理個人旅游簽注時攜帶有效通行證原件(證件有效期必須7個月或以上)
臺灣個人旅游簽注與團隊旅游簽注的區(qū)別:個人旅游簽注無需提供旅行社參團發(fā)票
二、辦理入臺證辦證需知:
1、辦理流程:客人于報名后遞交旅行社辦理入臺證需要的相關資料,由旅行社代為辦理。
2、遞交資料日期:以出發(fā)日起提前7個工作天(每天赴臺配額只有1000人,為保障客人如期出發(fā),請盡早提交資料)
3、申請受理對象(所對應提供的在職證明或財力證明或在校證明):
1)退休:需提供存款證明(后附說明)
2)在職:提供存款證明或在職證明(后附說明)
3)學生:提供學生證原件掃描或在校證明原件
備注:20周歲或以上的學生,可隨父母單方或雙方出游,也可以自行申請,無須父母出行同意書;
18周歲至20周歲的學生,如不隨父母雙方或單方同行,必須出具父母(雙方或單方)出行同意書;
18周歲以下的學生,出游必須隨父母雙方或單方出游,不能自行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