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生會是在校黨支部統(tǒng)一領導下,在市學聯(lián)指導下的全體同學的群眾性組織,是學生自己管理自己的組織,是全校同學利益的忠實代表。
第二條 本會的基本任務:
(一) 在校黨支部的統(tǒng)一領導下,在市學聯(lián)和學生科的指導下,與團委密切配合,貫徹黨的教育方針,促使同學在德、體、美、勞諸方面全面發(fā)展。
(二) 進行愛國主義和共產主義宣傳,幫助同學進步和成長,成為“合格的中專生”。
(三) 做學校組織聯(lián)系同學的橋梁和紐帶。在維護學校利益的同時,維護同學的正當利益,促進各年級、各班級同學間的團結。
(五) 幫助指導基層學生干部、單項先進的名單。
(六) 協(xié)助學校和老師教育同學,增強組織紀律性,執(zhí)行學生守則,遵守校紀、校規(guī),貫徹執(zhí)行學校各項規(guī)定和措施,做好量化檢查的各項工作,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協(xié)助學生科正確處理學生中出現(xiàn)的各種問題。
(七) 配合學校各個階段的思想政治工作,促進我校雙文明建設。
(八) 帶領全校同學,以主人翁的姿態(tài)為我校的各項建設和教育體制改革出謀劃策。
(九) 加強與兄弟學校學生會的聯(lián)系。
第二章 會員
第三條 本會實行個人會員制,凡本校在籍學生均為本會會員。
第四條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一) 對本會工作有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二) 有選舉和被選舉權。
(三) 有遵守本會章程,執(zhí)行本會決議和義務。
第三章 組織和職權
第五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
第六條 本會的最高權利機關是學生代表大會,代表大會每學年舉行一次,在特殊情況下可提前或推遲舉行。
第七條 學生會代表由各班民主產生,學生會候選人由各班民主產生,根據(jù)上屆學生會提案,代表大會醞釀、投票選舉產生。
學代會職權:
(一) 審查和批準上屆學生會的工作報告。
(二) 討論和決定本會的工作方針和任務。
(三) 修改本會章程。
(四) 通過學代會決議和倡議書。
(五) 選舉產生下屆學生會委員。
第八條 學生委員會的職權
(一) 選舉產生學生委員由主席、副主席、秘書部長、文體部長、生活部長、紀檢部長組成。
(二) 每學年至少開一次學代會。
第九條 學生總會職權:
(一) 召開學生會委員會全體委員會儀。
(二) 聘請1——2名有經驗的學生科老師為指導老師。
(三) 開展工作初期可聘請1——2名上屆委員擔任指導員。
(四) 在學代會閉幕期間,執(zhí)行學代會決議、決定學生會重大問題、健全組織機構及制度、制定并執(zhí)行工作計劃。
第十條 學生會的基層組織是班委會,班委會由班長、副班長、宣傳、學習、文娛、體育、勞動、生活組成,由學生會對口指導。
第十一條 班委會原則上每年輪換一次,經學生會審查、報經學生科批準。
如遇特殊情況,可提前或推遲改選,也可由班主任任命。